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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默默的,文藝的,仰頭45度角,感嘆):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再小的事情都能讓人開心……同樣再無心的言語,也會傷害到人吧……
場景三:(以下雖然為真實事件,但語言動作及形容均為影子虛構,請當做小說看之)
2010年的某一天,很久沒有和S聯絡的H突然興起,翻他的空間,卻發現那上面一個陌生女孩的照片,出現多次,並且在部落格的敘述中,他已經帶她回家見過了父母,於是原本以為自己已經很淡定的H終於不淡定了,敲字過去:
H:你要結婚了?
S(驚嚇狀):誰說的?
H:你自己說的。我看到照片了,長的不錯啊哼哼(其實她覺得真的長得很一般啊很一般)
S:你在哪裡看的照片?
H:你把照片放在這麼公開的地方,還怕人看嘛?
S:你是說那個啊……(無所謂的表情)沒啥只是做個資訊對等的交換而已。。
H(不解):什麼意思?
S:就是我在她家人面前已經很臉熟了,所以也帶她回家混個臉熟咯。
H:那還不是要結婚的意思?
S:結婚還早著呢。感情這種東西很虛無縹緲的,還不如家人和朋友。
H(腹誹):哥哥你這樣叫我情何以堪哪……
於是H下去之後就怒吼:這是什麼朋友嘛,這麼大的事情也不知會我一聲,虧我什麼大事小事都告訴他!過分過分太過分,以後我再也不理他了,要結婚就結去,LN堅決不去參加,休想讓我出一分錢紅包!!!!
可以預想的將來:
有一天,S會先結婚,和一個可能H連見都沒見過的女孩子,生活不見得多麼幸福,可一定很安穩。他們會生一個孩子,兒子或女兒,一定不會叫小樂;
而那個時侯,獨立自強的H依舊在某個城市漂泊,自己賺錢養活自己,一邊上網抱怨怎麼現在的帥哥都死光了一邊看著身邊每個男人都覺得不滿意。她是不肯屈就的女子,於是只好繼續等待。
她也許還喜歡他,也許不;他也許知道她喜歡他,也許不。但是。反正,他們不會結婚,不會有一個叫做小樂的兒子,更不會有車禍。
所以說,這才是現實。
千年 68.一張照片
馬荊棘舉著手裡的地址,左看右看,終於確定,眼前這個屋上三重茅,亂苔生階沿的房子正是自己要找的地方——爸爸的朋友,小冰的父親,孫叔叔的家!
這是位於杭州市郊山裡的一片村莊,馬荊棘坐了公車又轉摩的,找了好一會兒才找到這裡來,手裡還提著爸爸帶給孫叔叔的特產,模樣十分之狼狽。
孫叔叔是個畫家,多年前女兒小冰走失之後就獨居杭州,近來身體不好,甚少出門,一年多以前,還曾經拜託馬爸爸替他賣過畫作。因為這次馬荊棘要來杭州,所以馬爸爸特地囑咐她來看望這位故友。馬荊棘欣然允諾,因為她知道,雖然孫叔叔的女兒小冰還活著,卻因為被魂沼的魔物同化的太久,早已經不是人類,即便是父女相見,也不會有任何關於過去的記憶了。(本故事詳見《畫中有人》)
懷著幾許唏噓,她輕輕釦響了木門,門上貼著陳舊的神像,被她一敲,哼哈二將的胳膊腿一陣風雨飄搖的亂晃。
過了很久,門後才傳來一個低啞的聲音,邊咳邊問:“誰啊?”
“孫叔叔是我,剛剛跟你打過電話的,馬雲朗的女兒!”
踢踢踏踏的聲音在門後停下,隨即吱呀一聲,一張瘦削的臉出現在馬荊棘眼前。這個中年男子和小冰一樣有著微翹的嘴角,看起來精神不錯,並不如她想象中的一臉病容。
“叔叔好,我叫馬荊棘。”她笑出一排潔白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