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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刑部複查的時候,肯定不是問斬,鐵定要凌遲,而且最起碼是一百零八刀的凌遲。
餘慶高所定義給艄公大黑的三條大罪,‘不道’是指殺害一家非死罪之三人或者肢解人,這小子犯了肢解之罪,按律當斬;‘不義’是指官吏之間互相殺害,士卒殺長官,學生殺老師,女子聞丈夫死而不舉哀或立即改嫁等,此時加到大黑頭上,則是因為方才他朝雲錚砍了那一刀,這屬於民襲官,而且還是罪民襲擊朝廷大員!按律也當斬;‘內亂’倒不是後世內戰的意思,通常指的是親屬之間發生通姦、強*奸等行為,秦氏女與這大黑其實是未出五服的表兄妹關係,所以也被餘慶高定為親屬之列,既然是親屬,又在女方已經明媒正娶出嫁的情況下勾搭成奸,自然就被當做‘內亂’了,其罪依舊當斬。
犯了三當斬的人,交到最近心情奇差的刑部尚書趙愷之手裡,凌遲顯然是跑不了的了。
雲錚還沒來得及感慨,餘慶高又繼續道:“至於秦氏女,你不顧家人親長意願,強行與大黑來往,乃犯下十惡之‘不孝’之罪;以妻子之身,參與謀害丈夫,乃犯‘不睦’之罪;丈夫死後,雖然是被婆婆遣還歸家,但你那時並未被休,按律仍應披麻戴孝,可你卻未有此行,乃犯下‘不義’之罪;有夫之婦,與表兄通姦,乃犯‘內亂’之罪,一身犯下十惡之四,你之罪惡,尤勝大黑!同時……你符合‘七出’之首出‘不順父母’及第三齣‘淫’兩條,本官會准許陸老夫人先將你休出陸家,然後再判你罪……”
“老婆子……老婆子多謝大人了!”陸母的聲音從門口傳來,原來她方才只是一時急怒攻心昏了過去,沒多久便醒來了,她關心案子的結果,所以馬上又出來聽案,結果便有了這一幕。
她的感謝是有道理的,別看餘慶高只是讓她先休了秦氏女再判案,看著似乎不是什麼大事,可是如果在她沒休秦氏女的時候餘慶高就判了秦氏女的罪,那麼秦氏女就是“犯婦陸秦氏”,而不是犯女(犯婦?)秦氏,這少掉一個陸字,陸家就仍然是清白家世,而若多了這個字,可就算是被遺汙了。
七出之列,秦氏女佔了兩條,陸母自然有足夠的理由休掉這名不副實的“兒媳婦”了,她很快就讓人寫下休書,然後按了手印,交給餘慶高。餘慶高看了看,點了點頭,丟給秦氏女,冷然道:“犯婦秦氏,你有四條不赦之罪在身,本官按律判處,你將先受‘去衣杖責’之刑,而後受‘去衣遊街’之刑,最後發往洛陽,午門凌遲。”
一開始聽到四個十惡不赦之罪,秦氏女便知道自己凌遲是一定的了,原本事情暴露,她就早沒打算有活命的希望。只是當聽到還要先受‘去衣杖責’之刑,而後受‘去衣遊街’之刑的時候,仍然忍不住渾身戰慄,白眼一翻,昏死過去。
去衣杖責和去衣遊街幾乎都是專門針對犯下重大淫行的女犯的,前者要脫光衣服在公堂上受到杖責,後者更為羞恥,要將該女脫光,然後四肢大張的立身綁於車上游街!在這禮教盛行的社會,這樣的女人,一路要迎接無數的口水臭雞蛋,甚至更多的是黃白穢物,乃是對女子的最大侮辱,傳說受過此刑的女人,閻王爺都不要,死後無法投胎轉世,只有成為孤魂野鬼的分……
雲錚雖然也覺得這女人所犯之罪的確深重,但後世的思想仍然忍不住起了一些作用,忍不住小聲對餘慶高道:“餘大人,這女人雖然其罪當誅,不過這去衣遊街會不會有些過了?”
餘慶高一怔:“此女之罪,原當如此判之。”
雲錚很想再說兩句,忽然看見周圍人群轟然叫好,一個個對秦氏女罵不絕口,似乎她的罪過真的比艄公大黑都大多了似的,不由得嘆了口氣,擺手道:“那就這樣吧。案子已破,本世子就先回去稟報公主了,這剩下來的事就不參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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