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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恢復了法力,就能打通和冥界的聯絡,到時候想回去自然會有辦法。
首先要拜訪的地方是東海下邳,就是現在江蘇省睢寧縣境內。之所以選擇拜訪東海,是因為孟旭想起了一個秦末漢初的得道高人。此人名叫黃石公,據說後來得道成仙,被道教列入神譜。不管怎麼說,大小也算個神仙,或許對孟旭能幫上些忙。
禮多人不怪,這個道理孟旭還是懂的。他吃不準那些住在深山老林的神仙都喜歡什麼東西。這些老傢伙不愁吃,不愁喝,娛樂基本就是打坐唸經,孟旭想了半天也沒想出來到底該送什麼給他們。
有了!
孟旭忽然間腦海中靈光一現,他興沖沖的找崔念奴要了幾十兩銀子,去了趟附近的集市。而後屁顛屁顛的向東海趕去。
第十章 這個張良不靠譜
東海下邳,平安鎮,錦繡山河,風光大好。靜靜的小河緩緩流淌,作坊的水排鼓風機引著河水灌溉著耕田。一畝一畝的方田上是辛勤耕作的農民,老黃牛哞哞的的叫聲盪漾在原野上,背上還馱著十一二歲的半大小子。
平安鎮坐落在天王峰下,相傳此地得益於天王峰上神仙的庇佑,百年來風調雨順、無旱無澇。山不在高,有仙則名,這座天王峰的山路異常難走。每年都有渴望尋得仙緣的人慕名而來,上山求道。但無一例外,他們都停在了半路上。九千階階梯鋪成的山路,不知是何人所建,有人爬到過三千階,有人爬到過六千階,也有人連八百階都爬不到。
漸漸地,人們終於明白,仙人不願意受到打擾。
神仙鬼怪,對於平淡無求的普通人來說就太過遙遠了,只要一日三餐,粗茶淡飯,他們很容易就能滿足。比如這位坐在小趴趴屋前的大眼蘿莉,她的生活就是無比美好的。沒有畢業考,也沒有補課班,只有一隻小兔子懶洋洋趴在她腿上。
小白兔,白又白,兩隻耳朵豎起來。愛吃蘿蔔和青菜,蹦蹦跳跳多可愛。
忽然出現一隻大手,抓起了小白兔的耳朵,將小兔子從小蘿莉腿上一把拎起。
小蘿莉撲閃著明亮的大眼睛,看著站在自己面前一男一女兩個陌生人。男人是個二十多歲的大哥哥,銀色捲毛,猥瑣長相。女人是個很漂亮的大姐姐,臉蛋粉嫩嫩的,比鄉花姐姐還要漂亮。
“真是懷念麻辣兔肉的味道啊,看這腿兒,這牙口,嘖嘖,一定很美味。”
孟旭對上了兔子滴溜溜的小眼睛,兔子彷彿感受到了這個男人的惡意,原本平靜的它忽然發了狂一樣拼命掙扎起來。
才不是大哥哥,怎麼會有人想把這麼可愛的小兔子當成食物!小蘿莉的眼圈泛起一層霧氣,嘴裡哼哼著,忽然“哇”的一聲哭了起來。
“嗚嗚嗚~~~小兔子被奇怪的人搶走了!”
“你還能不能有點出息了?”崔念奴咬牙切齒的從孟旭懷裡奪過小白兔,笑著還給嗚嗚大哭的小蘿莉,“乖哦,小妹妹,姐姐不是壞人哦。”
兔子剛落到小蘿莉膝上,蹭一下躥到地上,拼命地逃遠了,哪裡還顧得上自己主人什麼心情。不過這隻傻兔子似乎有些慌不擇路,閉著眼睛一頭撞到了大樹上,連聲悶響都沒有,就躺屍了。就在這個時候,剛好有一個人走到兔子身邊,將兔子撿了起來。
所以說,這裡講的其實就是守株待兔的典故啊。
“你們是哪裡來的?”說話的男人懷裡抱著兔子,輕輕撫摸著。他的打扮和那些農夫農婦大不相同,身上穿著素青色長袍,一頭長髮披散著,紮了小小的一團髮髻。看上去,像個讀書人。他身材嬌瘦,比高大的孟旭矮了整整一頭。
孟旭覺得這個男人哪裡有點眼熟,再看了看身邊的崔念奴,他恍然大悟,像!真像!這個男人的長相簡直和女子一般,精緻的五官甚至不輸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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