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槓精本槓(第1/2 頁)
差不多等待了半個多時辰,秦德威才聽到叫自己的號。他趕緊走上縣丞廳門口的月臺,然後無可奈何的跪了下去。
實在沒法子,只能入鄉隨俗,平民百姓見官哪能不拜?這也是秦德威念念不忘讀書的原因,有了功名在身,至少能少磕幾個頭。
他偷偷瞄了幾眼前方臺基上的公座,這個後世知名的四鐵御史,居然有點娃娃臉。
如果是娃娃臉的話,年紀可能就不好猜測了,看著像二十幾,其實也許三十了呢。
小馮縣丞拿著狀紙,看了看署名裡的“小學生”三個字,又看了看跪在月臺上的毛都沒長齊的小少年
突然神目如電,大聲喝道:“先有孀婦泣血上告,又有你這麼一個小兒代為上堂,莫非是故示柔弱,誆取同情,以便曲意枉法?”
秦德威直翻白眼,這都什麼跟什麼?他代理案件,憑藉的是專業素質,而不是其它因素!
只能回話說:“二老爺明鑑,其實小的是一個狀師蒙受苦主信用,特意代為奔走。”
因為在縣衙排名第二,所以被敬稱為二老爺的馮縣丞冷笑不已:
“聽聞健訟之人慣會生事,奇門花樣百出不窮!就憑你一黃口小兒,也能做得狀師?
本官生平最恨哄弄,看背後定有隱情!到底是哪個讓你打前臺的,到底意欲何為?可如實招來!”
秦德威無語,難怪叔父說這個縣丞做事不太行。
咱這是上公堂做案子,你只看案情不就行了嗎,總是扯著案子之外的事兒作甚?
一副生怕別人騙了你的模樣,這是受迫害妄想吧?
秦德威又偷偷看了看兩側,值堂書吏都在神遊天外,完全沒有幫著不專業縣丞清理案情的意思。
沒辦法,只能自己為自己辯解了。
“二老爺在上,小的真是此案代理狀師,並非冒充生事,狀書也是在下親筆所寫,此外並沒有他人干係了!”
馮縣丞狐疑的看了看小少年,對左右皂隸吩咐道:“拿紙筆給他!”
又對秦德威道:“你將狀書原樣寫來,若有不對,定然重責!”
這個對秦德威而言毫無壓力,再寫一遍能有什麼事?
他趴在石板地面上,筆走龍蛇,沒幾下子又重新寫了一份,然後呈給縣丞大人。這下總沒問題了。
馮縣丞低頭比照了下,然後又道:“看來狀書確試是你親筆所寫但焉知不是別人指使口述,只是由你代寫?”
秦德威差點一口積年老血噴出三尺,這馮縣丞是槓精本槓吧!
這個抬槓式質疑,和上輩子時空那個“證明你媽是你媽”的段子有何區別?
可是受職業限制,他又不能和堂上老爺頂嘴抬槓,縣官不如現管,普通沒身份的小狀師哪能和主審官對著幹?
要不然,早就舉例甘羅十二拜相啊,駱賓王七歲寫鵝鵝鵝啊,王勃十四歲寫滕王閣啊,張居正十二歲參加鄉試啊——哦,這個事還要過七年才發生,等等神童事蹟懟上去了。
所以卑微的小狀師只能躺平:“斗膽懇求二老爺劃下道來,小的如何才能證明自己就是狀師?”
馮縣丞走位飄忽,忽然又回了正題,不接秦德威的探招:“不與汝輩浪費工夫!還是來說說此案,本官尚有印象(主要是對苦主印象深刻)。
上次這顧姓孀婦已經來告過,本官念及宗族和睦,駁了回去,請族中及鄰里調解。為何本次又來上告?
而且還變本加厲,罪名更重,定然是爾等狀徒訟棍之流,為了些許好處費,背後教唆生事!”
您後最後一句說的都對,但咱就是不改
其實秦德威一直也想搞清楚,馮縣丞上次駁回狀子是為什麼?既然這位主審官居然主動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