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4/5 頁)
華把手機給小陳,“報完警就來!”
“放開我!放開我……”
他們才扯破周月心的衣服,邵華就衝進來了,給了兩人一人一拳,來不及給第三人一拳,就被他打了一拳。邵華退了幾步,俯身操起一塊板磚就往一個人的頭上猛砸。“啊!”那人的頭鮮血直流,他抱頭倒在了地上。另外兩人有點慌,愣了一下,但馬上反應過來,同時撲到邵華身上,把他撲倒了。一人撲在他身上,另一人起身才踢了一腳,就被小陳砸了頭。邵華一腳把身上的人踢開,起身又往死裡踹了他兩腳……月心抱膝坐在一邊,驚魂未定。
邵華和小陳的領帶,分別綁了兩個人的手,小陳正在找東西綁第三個人時,邵華說到:“這人不用綁了。”這人當然不用綁了,他已經被邵華砸得昏了過去。其實,那兩個人也被打得半昏。
邵華擦了擦嘴邊的血,走到月心身邊,脫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身上,正轉身要走,感覺被人拉住了褲腿。他眨了眨眼睛,深吸一口氣,站在原地不動,月光把他的身影照得很長,遮住了身後的周月心。漸漸地,他感覺背後的抽泣聲越來越大。邵華轉過身,蹲下,用手擦了擦月心臉上的眼淚,看著她,不說話。
月心抬頭看著他,看著他的眼睛,她的眼淚越流越多,不是為自己流,而是為他流。“你又不要命了。”
“呵呵。”邵華眯著眼睛笑了笑。
不一會兒,警察到了。其實,警察在很多時候,要完成的任務主要是“清理現場”,說俗點,就是“打掃衛生”。
警察,對賊來說就像是興奮劑。一到警車上,那個兩個半昏的就很清醒了,那個全昏的,也有了點意識。警察先把那個重傷的送到醫院,然後押著另兩人和邵華他們到警局錄口供。錄完口供,就放邵華他們走了,說明天再聯絡他們,請他們一定配合。
“你住哪兒?我送你回去。”邵華問月心。
“江蘇路568弄17號。”
車在17號樓前停下了。邵華下車,為月心拉開車門。月心出來,站在邵華旁邊,說了一句“謝謝”。
“你快上去吧。”
“現在,你能活很多天了麼?”月心說得很小聲,好像是問他的疑問句,又好像是對自己說的陳述句。
月心正要拿下披在她身上的衣服,就感覺邵華的手推了她一把,把她推回了車裡。邵華把月心往裡趕了趕,自己坐在她旁邊,關上車門,對小陳說到:“回家。”
邵華住在離“隆美”不遠的“國和公寓”,小陳和他住一起。一來小陳是外地人,在H市沒房子,這樣也是為他省下租房費;二來,這個病秧子也知道自己身體沒保障,小陳算是24小時看護……車到了樓下,邵華下車,把月心拉了出來,對小陳說到:“今晚你去睡賓館,明天等我電話。”言下之意,沒我電話,你別回來!
四年
從下車到屋裡,邵華一直拉著月心的手。還是像以前一樣,他用右手牽著她的左手,總是比月心快半步,走在前面。邵華用左手開了門。
“你的手好了?”
“後來做了手術,差不多恢復一半的功能了。”
月心拿起他的左手,仔細地看了看,又輕輕地掰了幾下手指,除了中指的骨頭有點畸形外,其他看不出什麼異樣了。“要是第一次沒有延誤醫治就好了。”說著,月心親了一口那節中指。她笑了,這個病秧子不是越活越好了麼?
邵華笑了笑,示意讓她坐到沙發上。他去倒了杯熱水,遞給月心,“又是對方恐嚇?”
月心點點頭。剛在車上時,他們叫她“腦子清楚點”,否則第二次進麵包車,就是“橫著出來”。
邵華拉過月心,一手把她的頭按在自己的胸口,一手環抱著她,“你想堅持就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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