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永巷(第4/4 頁)
上加上去的。
“凡掖庭署在籍女子,有意者皆可參選!”
至於選拔女兵的身體條件,當然不能參照現在驍果衛武卒的選拔標準。
唯一能參照的,那就是在年齡上可以參照一下。
於是阿布和楊義臣商量,定下了如下的條件。
年齡,十六歲至三十歲之間。
身高,不低於五尺二寸,也就是漢時的標準,約相當於後世的155 厘米左右。
參加考選者,只要能完成一個考試,便能中選普通女兵。
普通女兵的考題,如下。
穿一層全鐵甲,帶一張一石長弓、一個三十支箭的箭囊,扛一柄制式長矛,頭戴鐵兜鍪,腰佩腰刀,帶一天的糧食,在兩個時辰之內繞西隔城九州池十圈。
終點處,射六十步立靶十箭,中五者入。
至於中靶的多寡,自會作為普通軍士軍階等級不同的參考依據。
凡中選者,入軍籍,賜田糧。
以後每立一功者,可酌情赦免其家人一者脫罪。
高階軍官的考題,當然不能如普通軍士,分了文場和武場。
先是文場考題內容。
考《詩》、《書》、《禮》、《數術》、《易經》等基礎文化;考排兵佈陣,安營紮寨,攻防謀略,等等。
最主要的,其實是考兵法一類。
另外,也是最重要的,還得根據所出命題,在規定時間內炮製一篇關於行軍打仗方面的軍事論文!
其次,便是武場。
主要考她的力量、速度,具體如射術、武藝、兵器、戰術、應變等。
射箭,分平射、馬射、步射等,每一種射都有相應的積分標準。
力量,分舉重、負重、翹關等,就是一些不同重量的石鎖、木槓一類。
當然,其重量比起男兵們的,可就輕了許多。
兵器,任選十八班兵器之二,但其中槍是必選項,進行具體展示。
……
對於普通女兵的分類,阿布準備以《吳子兵法·治兵》中曰過的那樣施行。
“短者持矛戟,長者持弓弩,強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給廝養,智者為謀主。”
至於女武官等級的劃分,阿布直接採用了前世宋代的武舉定階制度。
共分四階。
初級格試,二級解試、三級省試、四級殿試。
格試者,採用海選制,所有成功透過普通女兵選拔的,都可以參加。
當然,對於那些驕傲自信的人,也可以直接越過普通士兵的選拔,而直接參加格選。
至於解試、省試,則由阿布主持的兵部募兵司主官專門監考。
而到殿試這一關,那就需要請皇帝、皇后來親自監考了。
畢竟這支部隊,可是皇帝、皇后欽定的部隊,其高階武官當然必須由他們來欽點。
對於女武官中選者,入軍籍,授官爵,賜田糧。
每立一功者,可根據功階赦免其家人數者脫罪,重功者可返還舊田老宅。
具體軍功,參照十二衛舊例。
如,牢城苦戰功、破城陣功、據賊數量功、上陣上中下功等。
獲功,皆審其實上報兵部、大理寺、政事堂,後而呈主上定授勳職、贖親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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