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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寧王之亂——染血的夜(第2/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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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解釋這是送給吳氏,吳氏也不會相信……

蠟燭要比油燈值錢的多,當然這也不是平民百姓一丁點都買不起的東西,當年自己的鐵山哥娶自己過門的時候就特意拿狐狸毛換過一雙大紅燭,那紅燭可好看了,點起來的燭火也亮堂堂的不知道要羨煞多少人家。

當年也就自己過門的時候點了一個晚上,到了第二天早上自己就後悔了,直罵趙鐵山是個敗家的,叫等好紅燭點了一小半兒去,叫她這個內裡縫補著過日子的,每每想起這個事兒還心疼的不行。

那大半個人的紅燭就被自己收著,後來逃難的時候,當家的為了多帶一些糧食,那些玩意兒就落下了,現在想起來又後悔的不行,早知道如此,當初就不用捨不得,趁早用了,好賴也是自己給用了不是,免得現在回想起來,一想到被哪個歹人現在正拿在手裡用,就覺得糟心不已。

當然吳氏也就是個嘴硬的,因為在她看來被自家女兒拐帶回來的另外幾根蠟燭,她也還是捨不得用,靜靜躺在家裡櫃子當中,跟個傳家寶似的。

吳氏站起了身子,家裡男人待會兒要回來了,有起灶生火著急,吃飯早的人家,這會兒已經在點引火乾草,添柴熱鍋了。

,!

吳氏家裡因為有一個小娃兒,她必須把食補的兩個方子再看一遍。

那是正經找小王郎中求來的好東西,既能叫家裡小子,猛躥個頭,也能叫家裡男人長足力氣。

她當然不認得字,用的也是一套鬼畫符般的玩意兒,實際上那個食補的方子她早就已經爛熟於心。

但架不住村裡許多婦人,比如趙老六家也有生了娃兒,他家媳婦就喜歡時不時竄來問這個方子,吳氏為了彰顯自家作為村長夫人的不一般,便弄虛作假的,使了這麼一套功夫。

雖然在她丈夫有時沒奈何去講這個事的時候,她總是縮的像一團鵪鶉一樣,但架不住被婦人詢問時,她來上這麼一個看字的動作,是真能叫四周傳來豔羨目光,誇讚聲音。

不論自家丈夫在如何說,她是打定主意,不可能輕易收了小動作去。

吳氏抬頭望了一眼天空,此時夜色已經非常暗淡,她有些疑惑,因為家裡男人怎麼這時候還沒回來?

可外面又是隻有一點兒亮光,都是油燈,月光照射下來之後,有些光亮,可終究還是叫人看的不甚清晰,這山裡的路可不那麼好走,當家的又沒有帶著火把,這可怎生是好?

不過,這也應當是不必擔憂的事情,因為現在山裡的男人有很多,大概幾百人的樣子,吳氏懶得去數,因為糧食夠吃,又都是肯花力氣幹活的漢子,數那些作什麼?

況且山頭上,還住著幾十個人,有大有小,都是會念書,會認字的青年,是斌哥兒的朋友,他們什麼忙都幫,什麼事情都做,算賬,計人數之類的事情都是他們在做,不必說的都是頂好的婚配物件。

足夠多的男人,再加上足夠多能識字的小年輕們,安陸州日子又這麼好過活,還能有什麼好擔憂的呢?還能怕了歹人不成?

說實話,有這麼多精壯的漢子在山頭上,她吳氏最不怕的就是當年那群為非作歹的賊寇,這山頭上可都是同山賊匪寇有深仇大恨的人,當年那幾十個歹人若是再出現,她都不會懷疑,男人們能一口一口將他們生啃了去,說不得自己也要上去踹一腳。

吳氏鼻子嗅了嗅,一抹血腥的味道從空氣中傳了過來,她有些欣喜。

通常情況下這種味道代表著男人們有了收穫。

而這個通常情況,整個趙家村,只有自己家男人能夠偶爾能做到了。

他是山頭上打獵技術最好的男人,在這個現今漫山遍野都是男人的梁松山,唯一有可能往家裡帶新鮮肉食,捕獲野鹿,野豬的男人。

極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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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雨落從林正英世界開始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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