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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送他去醫院檢查過了,是皮外傷,沒傷及骨頭,包紮止血後,他就被派出所拘留了。」
「那就好。」方寒盡長舒一口氣。
他依稀記得,按照法律規定,強奸罪一般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就算是未遂,也是在三年上下量刑。
咦,不對……
他的視線慢慢垂下,落在聞雪的手機上。
就在幾天前,孫赫明還給她發了一條資訊,威脅要弄死她。
所以,他這麼快就恢復了人身自由?
聞雪猜到他在疑惑什麼,苦笑道:「你別忘了,他家後臺很硬。在這種小地方,人脈就是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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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赫明只被拘留了一夜,第二天,孫母就趾高氣昂地來提人了。
聞雪的父母也來了。兩人唯唯諾諾地跟在後頭,彷彿犯事的是他們的兒子。
在調解室,幾個人圍坐在會議桌旁,兩位民警端坐在正中間,一位負責問話,另一位負責記錄。
最先開口的是孫母。她望著民警,笑吟吟地說:「哎呀都是誤會。這個聞雪啊,跟我們家兒子是男女朋友,小倆口是在鬧著玩呢。」
聞雪就坐在她對面,看著這張化著精緻淡妝的臉,莫名有些作嘔。
她深吸一口氣,振振有詞地說:「男女朋友怎麼了?就算是合法夫妻,女方不願意,男方硬要上,也屬於婚內強奸。」
身旁的聞母一個勁兒地扯著她的衣角,壓低嗓音呵斥道:「臭丫頭,少說幾句會死啊!」
聞雪不耐煩地拂開她的手。
聞母瞪她一眼,轉過頭望著民警時,又是笑臉迎人。
她陪著笑說:「兩位警官,我們家聞雪跟小孫,年底就要結婚了。倆人最近在商量婚禮的事呢,可能是意見不合,鬧了點小矛盾。說小孫強奸,怎麼可能嘛?這中間肯定有誤會。」
民警注視著她,語氣極其嚴肅:「如果不是強奸,那你女兒的行為就屬於誣告陷害,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啊?這……」聞母頓時啞然。
「我沒有誣告。」聞雪解開圍巾,露出白皙的脖子,上面的淤痕觸目驚心,「這是他昨天乾的,你們可以驗傷。」
孫母睜大眼,「哎喲」了一聲,掩唇笑道:「這是吻痕吧?小兩口之間的情趣啦,怎麼能當做證據呢?」
不知是誰發出了一聲嗤笑。
民警板著臉,呵斥一聲,室內才恢復安靜。
他轉過頭看向聞雪,目光銳利如鋒,沉聲問:「聞小姐,那家ktv的過道里安裝了攝像頭。我們調取監控發現,昨天孫先生帶你走進那間包廂時,你並沒有掙扎或反抗,意識也是清醒的。你是自願跟他進去的嗎?」
「是。」聞雪頓了下,語氣不卑不亢地說,「可是ktv的包廂不同於賓館的房間,我在走進去之前,根本不知道會發生什麼。」
孫母細眉一挑,斜眼瞧著她,陰陽怪氣地說:「去那種地方,又是孤男寡女的,會發生點什麼,你心裡難道沒點數嗎?」
聞雪剛要開口,突然聽到一道男音,懶洋洋地拖沓著調子:「我反正什麼都沒幹。至於她脖子上的傷,」他不屑地嗤笑一聲,「誰知道她在跟我見面之前,還去見了什麼人,幹了什麼事啊?」
聞雪循聲望去,孫赫明也掀起眼皮,目光陰鬱地盯著她,忽然扯一下嘴角,笑容陰惻惻的。
聞雪猛地打了冷顫。
她有種預感,如果這次不能把他送進監獄,那她下半輩子,就別想過安生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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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雪靠在方寒盡的肩上,仰頭望著上鋪的床板,怔怔出神。
方寒盡的聲音在她的頭頂響起:「他沒有坐牢,所以你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