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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碰斃。其時幸我在旁,使柱旁倒,不然難逃此厄。柱下有古冢一丘,因我父浚池不察,使他枯骨日浸水中,故欲來報怨。我再三求之,彼方允諾。八兄須為遷葬。”又呼其妹三人至前曰:“大妹二妹,有福不妨,小妹祿甚薄,不若隨我去,交與母親照管,何苦在此常受庶母之氣?”大笑拱手作別狀,曰:“再會再會。”言畢,希忽仰臥如初。越數日,病癒,不半年,其幼妹果亡。
二十九年冬,希哥夢延生至曰:“兄今愈矣。弟辦完此差,小有功績,可望受職。從此別矣,後會難期。”語竟而去,希哥悲呼而醒。
木畫
永城尉陸敬軒,浙之蕭山人,修署截木。署舊有柳樹一株,鋸之,板中現天然畫一幅。如淡墨寫成:左危峰,石懸崖,崖上松一株,山樹一株,枝葉倒垂,松上纏藤累累;中有一叟扶杖立,商冠長袖,鬚眉如活,左手納袖中著胸前,右足前行露舄,左舄隱衣下,回顧若聽泉狀。尉寶之,攜歸其家。時乾隆辛酉十月十三日事。
滾經臺
貴州平越府署內有石臺,高七尺,藏佛經十六幅,全書梵字,讀之不可解。相傳太守訊獄,有事關重大而犯人不伏者,則取經鋪地,令犯人在經上滾過。理直者瞭然無害,理屈者登時目瞪身僵。數百年來,官恃以斷獄,而獄囚亦無敢輕滾經臺者。張文和公第五子景宗,性素愎,抵任後以為妖,拆臺焚經。是年兩子死,次年公亡。
菜花三娘子
陽湖某秀才,美丰姿,春夜獨坐書房中,聞扣門聲。啟視之,有女自稱“菜花三娘子,特來相伴。”隨後有四姊妹,如媵從然。生驚其美,遂留宿焉。
日久身病,遣之不能去,其父具牒訴於本縣之張王廟。是夜夢張王拘犯聽審,責三娘子蠱惑良人,各杖十五,押逐出衙。五婦行未數步,皂肅持杖追至,向三娘子索錢,曰:“非我用情輕打,則汝等嬌嫩之臀傷矣,焉能行路?”各女皆於裙帶中出錢謝之。
越三日,三娘子復來曰:“我與汝緣法未盡,不能捨汝。汝再告張王,王亦無奈我何。汝同學有王先生某者,其人迂腐可憎。汝不許往告,亦不許其入門。”生父母惡之,重具牒訴於張王廟,神果不靈,乃速招王生。生處館遠方,越數日方到。到時,生已死矣。王先生,亦邑中廩生,年未三十。
神和病
趙雲菘探花年十六時,戚人張某患神和病,有女鬼相纏,形神鵠立,奄奄欲斃。其母遍禱諸神,卒無效驗,惟趙坐其榻,鬼不敢至。趙去,鬼笑曰:“汝能使趙探花常坐此乎?”母苦求趙公,趙不得已往,秉燭相伴。至第三夜,不勝其倦,略閉目,病人精已遺矣,越數日而卒。
鼠食牛
句容村民養一牡牛,忽有七鼠從牛後竅入,食其心肺,牛竟死。村民逐鼠,得其一,遍體白毛,重十斤。烹食之,肥過雞豚。
代神判斷
蕭十洲參戎,致政歸養,舟泊巫峽。是夜夢有若差官狀者持令箭騎馬沿江問:“孰是蕭大老爺船?”躍入船頭,喘猶未定,懷中取出公文一角,面書“金龍四大王封”六字,隨押七犯跪旁,請判“斬”字。蕭駭曰:“此地方官之事,餘武職,且退歸林下之員,不敢越俎。”差官答曰:“公文上有公銜名,請照例辦。”頃刻間,燈燭輝煌,傳呼升堂。開門,階下儀仗吏卒排立,儼然坐公堂上,非舟中也。差官先唱“絞犯六名”,畢,後唱“斬犯一名”,乃六七歲童子。蕭問曰:“渠尚未成丁,何罪遽斬?”吏搖手曰:“罪名已定,毋須置議,請速判之。”隨送標條。判訖,遂押眾犯而去。公夢覺,心惡之。
次晨,大霧彌江,公戒勿解纜。巳刻,向其母太夫人閒話間述前夢未竟,忽有一隻上水貨船觸石撞沉,呼救甚慘,乃急命舟子撈救。僅救起三客,業僵死矣,如法灌救,良久方活,其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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