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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前,李輝去參加小學同學PARTY,認識了小學同學的中學同學劉晶,第二天,他便要與我分手。
太沒面兒了。
我說:“你神經病啊?你認識她超過24小時了嗎?你與我在一起四年,你想清楚再說話。”
李輝說:“那好我想一想。”
我把這件事當作他眾多豔遇中的一樁,不去想,不去讓自己生氣,不去搭理,讓它自生自滅。
與一個人在一起,如果以一生一世為目的,就要學會這些眼不見心不煩的功夫。與李輝在一起,這些考驗我功夫的事件,時不時就會湧現出來,我慢慢有點習慣。
第二天,我若無其事打電話給他約晚飯。
他有點生氣,有點訝異:“你幹什麼小米?不是說讓我好好想一想嗎?”
咦?這麼大件事嗎?我說:“邊吃邊想也可以啊。”
李輝近些年來越發沒有幽默感:“小米,你不要開玩笑。我這次是真的。你容我想一想,我們這周不要見面好不好?”
我有點下不來臺:“吃完今天的飯再想吧。”
他的口氣有點嫌惡:“我對她也說,我要一個人靜一靜,想一想,她就說‘好’,什麼多餘的話都沒有。小米,你不要恃熟行兇。”
我也生氣了,他憑什麼拿我與一個相識剛過24小時的陌生女子相比?“啪”地摔掉電話。
麗時說:“你應老實一點,不要纏他,他這次恐怕有點不對勁。”
“哼”,我不屑:“有什麼了不起?就算他與我分手,那是他的損失。”
“你不要嘴硬,他如與你分手,你不難過嗎?”
我不知道。我無法想象。
也許經過太多風雨,我與李輝都未分開過,我不相信“陰溝翻船”事件。
但我沒再上門給李輝羞辱,我上班,下班,與朋友吃飯,生活如常。開始的一兩天過得很平靜,到第四五天,心裡突然被巨大的恐慌和哀傷籠罩。
睡覺前,我瞪著已有塵土的燈泡想:他是不是真的玩真的?以他那樣率性的性格,什麼事都做得出。如果沒有他,我會怎樣?怎麼可能在二十八歲高齡,於感情路上重頭再來?
第六七天,渡日如年。我開始喪失食慾,懨懨,無精打采,魂不守舍,長吁短嘆。麗時說:“你看你,要不那樣,要不這樣,你能不能表現得中間路線一點?晚上出去坐坐吧。”
我們去了慣常去的那一家酒吧,因為是週末的緣故,酒吧裡早已人頭攢動,煙霧繚繞中,我一眼看見李輝。
他走過來,我勉強笑著說:“我事先不知情,別指責我又來纏你。”
他說“不會”,然後坐了片刻,完全無話,就又回去那一桌。
李輝的朋友,百分之九十我都認識,但這一桌裡,除了胖子,全是新面孔。胖子是李輝的小學同學,於是隨著酒吧裡放的“ACID JAZZ”,我的肌肉“滋”一聲酸起來,我百分百相信那個劉晶就在人堆裡。
我漫不經心、但實際上仔細地一個一個瞄過去:最左邊那個不可能,短頭髮,李輝不喜歡短頭髮;第二個,扎兩支辮子,藍色毛衣的,笑容十分甜美,就是她,一定是她。我根本無需再往下看,一揮手招李輝過來。
“第二個?”心照不宣。
“對。”
我氣餒。
以一個陌生人的視角看去,這個姓劉名晶的女子,美麗活潑,落落大方,如果有人介紹這樣的女孩給我做朋友,第一眼便會令我覺得親切。我找不到任何可挑剔之處。
“她多大?”
“比你大一點點。”
“看起來比我年輕。”
“是”。
“幹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