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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的起草者們,根據各位委員在小組討論中的態度,默默地計算著著作權法在表決中可能得到的票數。有關人士預測,這次會議將有可能透過著作權法,因為這項法律經受的磨難已經太多太多了;無論從國內法制建設的需要出發還是從國際上的壓力考慮,都沒有理由,甚至說沒有時間對它久拖不決了。不過,仍有一些同志對這次表決結果抱有謹慎的態度,不肯作出樂觀的預測。
著作權法實在太難產了。
所有智慧財產權法律在中國都很難產。
著作權法又是其中最後的,最難產的一個。
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任建新在接受我的採訪時,曾經首次披露了智慧財產權立法艱難歷程中的一些內幕。他說:“ 80年代初起草商標法、專利法時,爭論就很激烈。尤其是專利法的起草,由於涉及的問題比較複雜,更是歷盡波折。有些學者和一些部門堅決反對,甚至上書中央,痛陳在我國建立專利法律制度的弊端,認為,有了專利法,我們就不能再仿製外國的產品和技術,這對保護民族工業不利,並列舉具體數字,證明專利保護弊大於利。”
當時還出現了這樣的情景:有的部門的部長在專利法講座會上拍案而起,說:“如果透過專利法,我就不當部長了!”
也有些部門的局長隨之發出抗議說:“如果透過專利法,我就不當局長了!”
由此可見當時辯論的激烈程度。
任建新對我說:“現在看來,那種反對的觀點未免片面,但在當時卻頗得到一些人,包括一些領導同志的贊同。另外還有些人,他們根本就不相信中國也能搞智慧財產權制度,認為根據當時我國的組織機構和人才狀況,這項制度搞不起來,因而對起草法律持消極態度。為此,專利法的起草工作曾一度被迫中斷。”
任建新說:“我清楚地記得,最後是小平同志力排眾議,決定繼續起草專利法和著作權法的。在關鍵時刻,他為我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發展,給予了最有力的支援。由於他的支援,起草工作才得以加快。只是後來由於在具體內容上爭議很大,不得不作點妥協,採取二步立法的策略,以減少阻力,力爭儘早透過。”
幾經波折,1982年8月23日,新的商標法頒佈,1984年3月12日,我國第一部專利法頒佈,現在只剩下一個著作權法了。而這項法律從1979年起草到現在,已經歷經十一個寒冬,二十餘次修改。
誰都意識到,這部法律很不尋常,它是中國關於精神產品生產的第一部法律,是涉及敏感的意識形態的第一部法律。起草工作每進展一步都要觸及到重大的思想理論分歧,從立法原則、法的名稱,直到每一個具體條款,都經受了來自各個方面的強大壓力,引起了代表不同利益不同觀點者的激烈論爭。十一年,風風雨雨,枝蔓橫生,幾次眼看就要大功告成卻風雲突變幾近夭折。
一位版權專家回顧說,就像足球場上的每一寸草皮都經歷了激烈戰鬥一樣,這部法從頭到腳都留下論爭的印跡。
即使在國務院將這部法律草案正式提交人大常委會討論之後,它仍面臨著一番曲折。到這一次,人大常委會已經是第五次討論。
在七屆全國人大第十一次常委會上,國務院就希望能夠透過這部法律。但是,委員們提出了許多意見,包括一些十分尖銳的意見。第十二次常委會,沒能透過;第十三次常委會,又未能透過。到了第十四次常委會,本來以為可以獲得透過了,但表決前的摸底情況表明,仍有幾十位委員準備投反對票。強行透過是可以超過半數的,但那不符合中國的立法習慣,於是,就拖到了第十五次常委會。 電子書 分享網站
決定性時刻(2)
一部單項法律從起草到透過頒佈長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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