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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頭上,銀行幾乎年年找金箔廠麻煩,最近凍結了金箔廠400多萬元資金。而板鴨集團劉老闆搖身一變,因“政績突出”,成了一名鎮領導,還錢已不是他的事了。
1993年6月,金東縣上塘鄉與外商合資成立了一個“上申化纖”公司。當時任上塘鄉黨委書記的侯廣達憑著多年的關係網,在金陵交行貸款80萬美金,期限是兩年。侯廣達好話說盡,請求金箔廠給予擔保。何大福憑著多年與這位書記的“友誼”,加上那位書記信誓旦旦的遊說,並且因為鄉政府又寫了到期不還與金箔廠無關的反擔保證明,金箔廠終於又蓋了擔保的大章。誰知,貸款到期後,上塘有錢不還,到處修路蓋房做好事,結果還有54萬美元未還,加上利息合計萬美元,又成了金箔廠的債務。後來外商跑得無影無蹤,“上申化纖”關門停產,市交行多資催款無果,只得上法庭,法院依據《 擔保法 》查封了金箔廠兩個賬戶。而當年以此專案為榮、花錢瀟灑的鄉黨委書記,搖身一變成了金東縣總工會主席,再也沒有還款的憂慮了。
法庭受訓記(2)
貸款的人,花錢的時候瀟灑自如;到了還錢的時候,死拖活賴、屁股一拍、易地當官升官。擔保的人,糊塗蓋章引得橫禍飛來,現在坐吃官司,替人受過,自吞黃連,有苦難訴,有怨難申。1999年9月7日,何大福接連收到兩張法院傳票,並且由法官親自送達,要他親自簽收。傳票要求他必須於9月10日到市法院出庭接受審判。替人受過的何大福苦笑著說:“我當了十五年廠長經理,從未違法上法庭。貸款的錢一分都不是自己花的,有的連人家一頓飯也沒吃過,現在人家花錢我受過,這個理對誰講啊?!”
1999年9月10日下午2時,是何大福一生中最難忘的日子:他老老實實、端端正正地坐在金陵市中級法院第一審判庭臺下的椅子上,參加金陵市“全市法院執行教育大會”。他是作為被告由法院傳票強制必須到會的典型法人代表之一。他原計劃到湖南出差,因吃官司只得作罷了。
會議一開始,市法院副院長高平宣讀###中央11號檔案,主要內容就是支援法院獨立執法,嚴禁地方保護,徹底解決“三賴”執行難的問題。接著,市法院常務副院長呂立新講話:必須用法律手段,堅決打擊少數躲賬賴賬、轉移資產的犯罪行為,維護法律的尊嚴!
何大福坐在臺下,臉紅心熱。他是以“賴賬者”的身份坐在臺下的,昔日的風光一掃而空,他無法講出自己此時此刻的心情。看看周圍四五百號“同類”人,他的表情有些“痴呆”。
接著,四個區法官當場對十七名躲賬、賴賬、轉移資產的人宣佈刑事拘留,將他們帶上手銬,由法警押出會場。這其中有九名是法人代表,何大福看到裡面有幾個還真像自己。
大會以後,何大福被宣佈不得離場。過了一會兒,由女法官吳宏帶至二樓一個大約十平方米的小房間內。剛坐下,女法官就衝著他說:“你是何大福?你公司與金陵市交行一筆官司,法院裁決了兩年,你們至今不執行,光這一點,今天就完全可以拘留你。考慮到你們金箔廠名氣大,你本人是人大代表,所以我們採取了慎重態度。但是,今天,你不還錢,肯定是走不了……”女法官聲色俱厲,容不得何大福說一聲“冤枉”。站在一旁的法庭庭長,還有兩三名法官不時插上一兩句,歸納起來是一句話:現在是執行階段,不還錢,出不了大門!
屋子太小,十來個平方米,空調又沒開,屋裡還有其他欠債不還的,比較擁擠,法官與何大福都汗如雨淋。何大福身上帶的一條溼紙毛巾擦得只剩下渣渣也無濟於事。等法官講得差不多了,何大福也講了不少“廢話”,諸如:“這些錢你們知道,我們是冤枉的,一分錢都不是金箔廠貸的,我們不僅沒花過一分錢,連一頓飯也沒吃過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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