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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荏苒,時光如稜,轉眼三年過去了,小胖也長大、長高了不少。
在這三年當中,森林爺爺除了教會小胖讀書識字之外,還總是讚揚他的爬樹本領高超,鼓勵他去冒險、去追捕野獸、去攀山越嶺。
因為在森林爺爺看來,書固然要讀,但是強身健體也非常重要。讀書不外乎兩個目的,一是為了明事理,以區別於禽獸。二是為了學知識,掌握事物的發展規律,從而進退有度,趨利避害,制勝萬物。因此,讀書不能讀死書,書上講的道理未必都能放之四海而皆準,經驗有時候比理論更重要。讀書更不能死讀書,死讀書於已不能當飯吃,於國不能退強敵。當朝皇帝趙佶寫詩說,“男兒欲遂平生志,五經勤向窗前讀”,那都是瞎扯蛋。
因此,在這三年當中,小胖除了學問大增之外,也練得了一身好筋骨,練就了高超的爬樹本領和敏銳的反應能力。
有一天下午,森林爺爺被村裡的張老爹叫去下棋了,小胖一個人進山玩耍,在一條嘩嘩流淌的小溪跟前,發現了兩隻毛茸茸的小豹娃在戲嘻,非常可愛,就捉了來,想帶回家裡養,不想剛要離開,卻被趕回來的母豹發現。小胖抱著小豹娃就跑,母豹窮追不捨,一直追到核桃園。慌忙中,小胖扔掉一隻小豹,懷揣另一隻飛竄上核桃樹,那核桃樹幹異常光滑,母豹爬不上去,就啃咬樹幹,還用頭撞,眼看樹快啃倒了,小胖又跳上另一棵樹,母豹就跑過來接著啃、接著用頭撞,對峙了兩個多時辰。忽然,小胖發現母豹的嘴角在流血,頭也撞腫了,一下子體會到了偉大的母愛精神,動了惻隱之心,遂放掉了小豹娃,成全了母豹一家。
但是,小胖所有的知識都是來自森林爺爺口傳,社會經驗卻是一點也沒有,這正是森林爺爺所擔心的。
此時,森林爺爺已覺得單憑自己的學問,能教給小胖的不多了,“他來這兒已經三年了,也該讓他出去見見世面,歷練歷練了”。
“小胖,好孩子,明天咱們去趕集吧。賣幾張獸皮,爺爺給你買件新衣服,天涼了,你那草裙也該換換了。”
說著,用手去扯那草裙,扯了幾下,竟扯不動,反而扯得小胖嗞牙咧嘴,原來那草裙竟已長進身體裡,外表雖還像稻草,其質地卻和布料一樣柔軟光滑,只好作罷。
“哇噻!太好了!”聽說要去趕集,小胖興奮得不得了,“爺爺,趕集是幹什麼?”
“集就是*,就是在固定的日子裡,人們聚在一起做買賣。”
“那咱們去哪兒趕集呀”?
“成家鎮”。
“成家鎮在什麼地方?”
“成家鎮就在山的北邊,是方圓五十里內最大的集鎮了,得翻過嵩山再走十多里地,才能到達。”
“哦,那麼遠!”
森林爺爺也有好幾年沒有趕集了,平時的生活用品都是讓村裡人捎的,所以也很興奮,祖孫倆就趕集這個話題,直說到三更天才迷迷糊糊的睡著。
天色微明,小胖就把森林爺爺推醒了,“爺爺,爺爺,快起來吧,趕集去!”
“喲,可不是,要趕很遠的山路,走的晚了,天黑前就回不來了”。
祖孫倆忙爬起來,胡亂吃了些東西,裝好烙餅和水,鎖上門,就出發了。
山路崎嶇,對森林爺爺而言或許有點難行,但對小胖來說卻是遊玩,草葉上的露水打溼了他們的褲腿,但是兩人都興致很高,毫不在意。
森林爺爺忖心讓小胖多長見識,一路上不停地讓他辨認各種植物的樣子,所以走得很慢,也沒有覺得太累。
那小胖,一路上竄前跑後,蹦高上低,採山花,追野兔,一會兒不留意,不是拉在了大後面,就是跑到大前面去了。
走著走著,來到一棵參天大樹下,森林爺爺有心試試小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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