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2/5 頁)
,期待著她會巧妙地運用某條刑偵原理。
“鞋子。”她簡單地說,“答案是鞋子。”
15
“他不止是知道人們大概買了什麼。”薩克斯解釋道,“而是知道所有的受害人和替罪羊具體買了什麼。看看這三起案件,你堂兄的,米拉·溫伯格的,還有那起錢幣盜竊案。522不僅知道替罪羊穿哪種款式的鞋子,還知道鞋碼。”
萊姆說:“很好。我們查查迪里昂·威廉斯和亞瑟在哪兒買的鞋子。”
他們很快就給朱迪·亞瑟和威廉斯打了電話,得知鞋子是郵購的,一個是透過目錄冊,另一個是透過一家網站,但都是直接從廠家購買的。
萊姆說:“好的,選一個廠家給他們打電話,看看鞋是透過什麼渠道銷售的。投硬幣決定吧!”
最終選的是舒踏克。只打了四個電話就找到了這家公司的工作人員,而且還是總裁兼執行長。
電話裡傳來水花潑灑的聲音和孩子們的歡笑聲,一個男子半信半疑地問:“一個罪案?”
“和你沒有直接關係。”萊姆打消了他的顧慮,“貴公司的一個產品是證據。”
“不會是有人在鞋子裡藏著炸彈想炸燬飛機吧?”他不語了,好像單是提起這個話題就破壞了國家安全。
萊姆解釋了案子的情況——兇手獲取了受害人的個人資訊,包括舒踏克鞋子的詳細情況,以及他的堂兄穿的奧爾頓鞋子和其他替罪羊的巴斯步鞋。“你們是透過零售店銷售的嗎?”
“不是,只在網上賣。”
“你們和競爭對手共享與客戶相關的資訊嗎?”
一陣遲疑。
“喂?”萊姆對著沉默發問。
“哦,我們不能共享資訊,那樣的話就是反托拉斯違法行為。”
“那麼,別人怎樣獲得購買舒踏克鞋的客戶的資訊呢?”
“這個情況很複雜。”
萊姆皺皺眉。
薩克斯說:“先生,我們追捕的人是個姦殺犯。你知道他是怎樣獲得貴公司客戶的資訊的嗎?”
“不是很清楚。”
朗·塞利托吼道:“那我們就去拿一張他媽的逮捕證,把你的履歷一條條查個清楚。”
這可不是萊姆一貫處理事務的慎重作風,但是這種掄大錘的做法還真管用。那人脫口而出:“等等,等等。我想到了一點。”
“是什麼?”塞利托打斷了他。
“他可能……好吧,如果他有不同公司的資訊,他可能是從資料探勘公司那裡得來的。”
“那是什麼?”萊姆問。
他頓了頓,似乎感到很驚訝,“你從來沒聽說過?”
萊姆翻翻白眼,“沒有。是什麼公司?”
“顧名思義,就是資訊服務公司,它們挖掘消費者的資料,比如他們購買的商品、居住的房屋、開的汽車、信用史,關於他們的一切。對資料進行分析、出售。就是幫助公司把握市場走向,發現新客戶,瞄準廣告郵件傳送物件,制定廣告方案。就是這些。”
關於他們的一切……
萊姆想:或許我們會有突破。“他們是用射頻識別積體電路片獲取資訊的嗎?”
“當然了。那是重要的資料來源之一。”
“貴公司利用的是哪家資料探勘公司?”
“哦,這我不知道。有幾家。”他的語氣有所保留。
“我們真的需要了解。”薩克斯說。與塞利托的壞警察形象相反,她扮演著好警察的角色。“我們不想讓任何人受到傷害。這個兇手很危險。”
對方無奈之下發出一聲嘆息:“唔,我想SSD是主要的一家。這是個大公司。但是那裡的員工不可能和一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