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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苑》記常摐{一作商容}將死,老子往問焉。常摐張其口而示老子曰:“吾舌存乎?”老子曰:“然。”“吾齒存乎?”曰:“亡。”常摐曰:“子知之乎?”老子曰:“夫舌之存也,豈非以其柔耶?齒之亡也,豈非以其剛耶?”常摐曰:“嘻,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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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消極和平主義(2)
存亡之間,繫於剛柔,齒舌之喻,可否一般?就布魯塞爾一城而言,放棄抵抗,無寧是種策略,可以贊成,就像當年如果沒有史可法為效忠朱明的無效抵抗,也就沒有城池破滅後的“揚州十日”。但,這種策略上的不抵抗並非量等於老子的“不抵抗主義”。一是審時度勢,是一種“選擇”;一是概莫能外,是一種“原則”。後者為“經”、為“常”,前者從“權”、從“變”。如不區分兩者,則陷入絕對主義。消極和平主義的毛病蓋在於此。兩次世界大戰的終結,非賴不抵抗的消極和平主義,已足以說明問題。
胡適的“不爭”不僅針對一戰的歐洲,更是針對受一戰影響的中國。中國問題提上了日程,它逐步取代了胡適對歐洲的關注。日本對德宣戰,進犯屬於德國勢力範圍的膠州灣,但膠州灣本屬中國,這實際上就是進犯中國。在和韋蓮斯的談話中,韋氏認為“日本之犯中國之中立也,中國政府不之抗拒,自外人觀之,似失國體。然果令中國政府以兵力拒之,如比利時所為,其得失損益雖不可逆料,然較之不抗拒之所損失,當更大千百倍,則可斷言也。”(同上)胡適深以為然,不但複述訥博士前之所言,而且告以自己的“秋柳”詩,韋女士也認為此中大有真理。
1915年元月,胡適在由紐約返回綺色佳的車上,讀到一篇《不爭主義之道德》的文章,甚合己意,便決定打聽地址給此人寫信交流。對方是哥倫比亞大學的學生,讀英國文學,叫普耳。兩人有過一通書信往還,書信中也有過“字句之爭”。胡適奉老子的“不爭”為圭臬,而這位普耳卻更是個“毋報怨”的信徒。“我並不相信‘不爭’,至少我不喜歡這個詞,它是軟弱的。我更喜歡‘有效的抗爭’這個詞。使用體力的抗爭是效果最差的抗爭方式。通常大家都認為一個人如若採取非體力的方式去抗爭,那麼這個人便是一個不爭主義者。絕大多數人僅僅只想到物質的和體力的概念。”這種說法很新鮮,但,什麼是他“有效的抗爭”呢?“而精神的抗爭,寬恕自己的敵人的抗爭,‘遞上另一邊臉’去的抗爭才是積極的最為有效的抗爭……”。信到這裡戛然而止,給胡適留下了長長的省略空間。對此,胡適日記中並沒有反應。不能不承認這種解釋非常新穎,特別是“寬恕自己的敵人的抗爭”尤為精警。可是,在什麼意義上,別人打你左臉,你再把右臉遞上去,並說這是“抗爭”?再說,這樣的抗爭所得到的和平又是一種什麼樣的和平呢?至少在我這個沒有基督背景的人看來,它是反常的,殊難理解。而胡適的“不爭”,也僅止於老子,亦未至於耶穌。
不數日,紐約大學召開美東各大學持非兵主義的反戰大會,討論聯合抵制美國增兵問題。康大的教授巴恩斯堅持讓胡適參加,上月剛從紐約回來的胡適再次來到紐約。他用電話聯絡了普耳,兩人一見面,又為“不爭”爭了起來。在胡適看來,此君明明“不爭”,但卻反對這個詞,因為他認為自己不是不爭,而是“有效的抗爭”。於是,兩人退求其次,用“消極的抗爭”名之,胡適亦不愜心。最後胡適建議用“道義的抗拒”,普君“以為然”。
“字句之爭”告一段落,胡適的“消極和平主義”也走不了多遠了。
案:胡適此次抵紐約,日記為“紐約旅行記”,所記固多,但,最後兩事不妨在此約略。一是初見黃興,1915年2月14日晚哥倫比亞大學中西樓餐廳,胡適和哥大朋友同進晚餐,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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