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金玉躋身億萬富豪行列(第1/4 頁)
關於穆東鑫吸毒、藏毒的案件。
李夢儀作為關鍵人物接受了警方的詢問。
詢問持續了半個小時。
當李夢儀從詢問室出來的時候,整個案件發生了巨大的反轉。
據李夢儀交代,穆東鑫拿著她的項鍊去找金玉。
她因害怕二人發生爭執或是大打出手,於是尾隨而去。
穆東鑫和金玉在辦公室裡交談了六分鐘。
李夢儀表示自己一直躲在門外偷聽。
同時李夢儀還表示她下車時由於太過匆忙併沒有想著鎖車。
而是就那麼把開著車門的汽車扔在了教學樓門口。
這些證詞放在一起能得出一個驚人的結論。
那就是穆東鑫的豪車有整整六分鐘時間處於無人看管狀態。
在這段時間裡,任何人都可以進入穆東鑫的車裡幹壞事。
比如有那麼一個人藏進去一包毒品。
啊哈,有心人都笑了,這劇情反轉設計得真是妙啊!
在毫無懸念的主線劇情上加了一個六分鐘的分支劇情。
然後分支劇情直接導致結局反轉。
腦子可真是個好東西啊,誰有誰知道。
這個劇情是誰設計出來的呢?
當然是穆家的御用律師喬飛。
人家喬飛的水平沒問題,主要是穆東鑫這個隊友太拉胯。
還好老戲骨穆梁力挽狂瀾,親自出面擺平了金玉和李夢儀。
否則穆東鑫這個罪名根本就沒法洗。
所有的前期鋪墊都做好了,現在只差一個關鍵人物登場。
只要有一個人主動站出來說一句“車上的毒品是我放的!”
“我就是故意陷害穆東鑫。”
那麼整部戲就完美了。
話說穆梁能為兒子找到這樣一隻替罪羊嗎?
呵呵,收下200萬現金,然後進去蹲個十幾年。
在裡面也不用挨欺負,還有好吃好喝。
這活兒有都是人搶著幹。
週二上午,一個十九歲的落魄小青年主動到警局自首。
他表示自己曾經被穆東鑫欺辱過。
所以一直想著狠狠地報復對方。
他意外發現穆東鑫的豪車就那麼開著門扔在東大停車場。
於是,他便把隨身攜帶的100克毒品藏進了穆東鑫的車裡。
案發兩天之後,小青年覺得自己雖然恨穆東鑫。
但是不應該採取這種極端的報復方式。
於是,“良心發現”的小青年主動到警局自首。
他要對自己的不理智行為負責。
這個邏輯聽上去是不是很通順?
通順個屁,在專業人士眼中簡直漏洞百出!
只要有人肯較真,至少能找出三處以上的漏洞。
然而,最為神奇的是所有人都接受了這一說法。
持有毒品的罪名被自首的小青年一力承擔了下來。
小青年如何證明週六中午的時候自己在案發現場?
這個只要調取東大的校園監控即可。
只要監控記錄裡查不到小青年的身影,立刻就能證明他在說謊。
然而根本就沒人提這茬。
小青年的毒品是從哪裡搞來的?
他既然生活落魄怎麼可能拿出12萬元鉅款去購買冰糖?
這個只要有人去推敲一下,很容易就能發現其中的不合理之處。
然而根本就沒人去推敲。
小青年要想跟蹤穆東鑫,他總要有自己的交通工具吧?
也就是一輛汽車,問題是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