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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巴爾加斯&;#8226;略薩昨日(2010…10…8)在曼哈頓出席了新聞釋出會。面對在場的150位國際記者,略薩用西班牙語、英語和法語回答問題,並表示,身為作家,“介入公眾事務是一種義務和責任”,“文學作品應該干預(intervene)社會政治生活”。
反觀中國文學現狀,“文學不得有政治色彩”幾乎是一種共識,是一種遊戲規則。說得準確點,應該是“文學不得批評現行政治體制,不能對現政評頭論足,不能含沙射影。”稍有不慎,極可能遭遇“反黨、反社會主義,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宣揚*、*、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散步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等大棒的伺候。
中國的文學,只能以一種規定動作參與社會政治生活,那就是“歌德”式“美聲”唱法。
當然,這個規定動作自然不會贏得諾獎評委們的高分,更不會贏得真正的文學產品消費者的真誠青睞。
一方面,有人批評中國當下的作家膽小,沒有了魯迅那樣的犧牲精神。但另一方面,我們是否注意到了中國的文學生態環境,它是否太惡劣?太多嚴寒酷暑,太多沙塵暴?即便魯迅再生,可他的文章無法面世,無法見諸報端,無法印刷成書。你又能如何奈何得了?
中國當下的政治生態決定了中國文學的生態。中國的文學生態決定了中國目前還沒有長出文學巨木的條件。更糟糕的是,這種政治生態和文學生態造就了偏愛三俗(庸俗、低俗、媚俗)的中國作者群和讀者群,他們甚至無法認識到自己的文學品味與世界高階文學品味的差距。就是這樣的一個三俗族群,不去深刻檢討自己的文化程度和衛生環境,還在那裡呲牙咧嘴地叫罵評委對他們有敵意和偏見。
這的確是一個缺乏英烈奇才的時代,我是持“英雄史觀”的。若有一位英雄出世,一箭定江山,拿下諾貝爾文學獎,那是再好不過。沒有這樣的人物,就得從改善中國的文學生態和政治生態這樣的基礎工作做起了。應為這是提高整個民族文化水平和文明水平的基礎,是跟上或趕超世界先進文明的必修課。中國現在得不了諾貝爾文學獎,必定有深刻的社會文化和政治文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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