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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狗腿子?
“徵集辦想吞掉那四件玉器,你也有份兒參與吧?那半塊石碑,你交到徵集辦了吧?”
“說話講點兒證據!也積點兒口德!”唐易應道,“徵集辦是徵集辦,我是我。”心下卻暗想,難道是匡海生去刑警隊見了四件玉器之後,動了腦筋想留下?
“你真不知道?”廖沫兒湊上前,又端詳了一下唐易。
“我有必要騙你麼?”唐易後退了一步。
“現在東西我也拿不走了,刑警隊說,有關部門正在核實證據。”
聽了這話,唐易一下子明白了,徵集辦要找的證據,不是工地流出的證據,而是民國時期的證據。
不熟悉文物法律法規的可能不理解,就算是找到民國時期的證據,就算證明了當時屬於國有,但民國是民國,現在是現在,也不代表現在也屬於國有啊!
唐易和廖沫兒卻都很清楚,根本不用這麼麻煩,只要證明民國時期不屬於廖家就可以了。因為有一條很明確的法律規定。文物的所有權的歸屬出現爭議,事實上如果無法確定,那就推定為國有。
第889章 敲山震虎
舉個例子,如果證據是買賣契約,雙方都拿出一份民國年間的買賣契約,但是買方不同。廖家拿出的契約,買方自然是廖家的人,而對方拿出的契約,買方不管是張三李四王二麻子,只要不是廖家的人,那就是出現了爭議。
民國年間的契約,經手人都不在世了,而且這四件玉器又一直沒在市面上出現過,無人可以證明。兩份契約同時出現,那就是出現了爭議。
契約上只有文字上的玉器名目,沒有圖片沒有影片,如果雙方都拿不出民國以後到近期的其他證明,那就是事實上無法確定,結果就是應該收歸國有。
當然了,近期的其他證明,是誰都拿不出的,即便偽造了,也很容易被拆穿。
唐易知道這四件玉器的來路,當然明白,雙方的拿出的所謂民國年間的證據,都不是真的。但是唐易同樣無法證明人家的證據不真。還是那句話,因為這只是民國時期的一次民間交易。
事情到了這一步,匡海生肯定是想過的,這四件玉器要真是廖家的,那就不可能只有民國年間的證據!如果廖家能拿出其他證據,那就真是人家的,讓他們拿走好了。
廖家的報雪堂是幹什麼的,徵集辦比誰都清楚。現在雖然不知道東西的真正來路,但十有八~九是有問題的。
徵集辦如果這樣收走,算是並沒有進一步追查,廖家也只是損失東西而已。
唐易很快想清楚了其中的關鍵,雖然他不願意東西被廖家拿走,也明白這玉器本來就是廖家非法獲得的,但是仍然覺得匡海生的手段耍得有點兒過頭了。
這四件玉器雖然是珍品,但徵集辦十分特殊,這樣的東西其實不缺,甚至都有可能收了之後不放到古物基地,而是再送到哪一個博物館。
匡海生的目的,似乎不僅僅是為了這四件玉器。
本來,推出這四件玉器是唐掌門留下的,唐易還想動一動,最起碼,還有從譚千尺手裡高價收回的可能。但是現在,恐怕真是無能為力了。
如果真被徵集辦拿走,不管是放到古物基地,還是送到博物館,成為國有,想再成為私人藏品,無異於痴人說夢。
“你在想什麼呢?”廖沫兒見唐易皺著眉頭,心裡也轉悠了幾下。看唐易的樣子,好像真不知道。既然不知道,莫不成他也在擔心自己手上的石碑?雖然石碑的事兒目前還沒有洩露出去。
一問之下,唐易回過神來,“我在想,東西本來也不是你的,你拿不走不也很正常麼!”
“你!”廖沫兒沒想到唐易會說這個,雖然說的是實話,但是聽著卻格外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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