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衙門討債(第2/2 頁)
星河引來什麼人?
也許與兇手有關?
張州珉匆匆向大堂趕去。
原來,是他想多了。
湧至衙門的這些人都是來找於貴討債的。
見了他這位在縣衙做主的張主簿,七嘴八舌地高嚷著。
這個欠了兩壺酒,那個欠了半吊錢,又一個被抓走了一隻老母雞……
來了一群人,每家欠一點,鬧哄哄的擠滿了大堂。
“於貴欠了你們這麼多人?之前怎未聽說?”張州珉奇怪。
鄧知縣遇害前,剛判了於貴的一個官司。
於貴從一家成衣坊穿走了件上好的綢衫,那綢衫本是客人定做的,掌櫃交代不了主顧,便將於貴告到衙門。
被穿過的綢衫肯定不能再賣,於貴也沒有足夠的錢賠償,以那綢衫折價,值一匹布,已達笞刑。最後於貴捱了二十大板,並役身折酬,責其在鄰縣修繕河堤,以勞役所得抵償欠資。
按說,於貴如今也該在鄰縣繼續勞作才是,結果突然被人殺了,還落了個屍骨分離的慘狀。
“主簿大人,我們之前不敢啊!我們做小本生意的,就圖個安生,若為這兩壺酒,引得那魚頭天天跑到店裡來撒潑,我們還如何營生?”
“是啊,魚頭只是逮了我家一隻雞,若把他逼急了,把我家連雞窩整個燒了怎麼辦?就算報官,讓他捱了打,我家的損失誰來賠?即便役身折酬,別家都還沒賠夠,何時才能輪到我家?”
……
一幫人你一言我一語,都是在說於貴活著不敢問他討這點債。
死了就敢麼?
死了又問誰去討?
“主簿大人,嚴老知縣與鄧知縣都說,欠債的人在,就該欠債的還,還不起便罰其挨板子,以役抵債,可現在那魚頭死了……”
“子債父償,天經地義,總不能讓於家人把我們的債都賴掉吧!”
“就是,我的也不多,就是去年秋天收的一筐桃子。”
“我也不多,就是今年正月裡花燈節上賣的兩隻香囊。”
“我家那兩壺酒也就是五十文錢。”
……
家家戶戶不多,總算起來也有好幾吊錢。
“我們與那孽子早已斷絕關係!”
一道蒼老而悲憤的聲音在大堂外響起。
“於貴家爹孃,你們來的正好。”
眾人回頭,見一對年老夫婦相互攙扶著,步履緩慢地走進大堂。
跟在他們身後的衙差向張州珉拱手道,“張主簿,於家的人執意不肯來領屍,我們好不容易才將他們帶來。”
那對老夫婦雙雙跪倒在大堂之中,“張主簿,差爺說,我們若不來這趟衙門,官府就要以尋滋生事拿下我家大郎。這是什麼王法啊!這孽子活著給我們惹了多少事?死了還要連累我家那老實本分的孩子?沒天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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