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身世之謎下(第2/2 頁)
我想,如果把你送走,也許她能和之前一樣慢慢的走出來。
我把你送到了正則那裡。因為這件事情,她始終不能原諒我。
我們離了婚,但即便如此,我也不想讓她離開范家。我知道她如果帶著你走了,我可能這輩子都很難再見到她了。所以我跟她說,留在范家她才能有能力和權力阻止別人的議論。才能讓你在安穩的環境里長大。
你越長大,就和姜秦長得越像,除了性格。有時候就連我看見你,都不經覺得那是她回來了。
其實這些年我也看開了,你本來就是姜秦的克隆體,她叫你姐姐也沒錯。”
範雲峰說完又點了一支菸。
煙霧中,姜秦想到了小時候的事情。
那年,她上小學一年級,班上的一個小朋友說她是個野孩子,說她不是她爸爸媽媽親生的。她大聲辯解,對方卻越發得意,班裡的其他小朋友附和著叫她野孩子。她氣急了,和他們打了起來。
因為打輸了,回家後她纏著媽媽說要去學打架。媽媽沒有同意,但爸爸卻偷偷帶著她去學了自由搏擊。
後來她轉學到了樂城,她以為是因為她和同學打架的緣故。可是沒多久,她又被媽媽接了回來,班裡帶頭鬧事的小朋友轉校了,其他小朋友也在班主任的要求下跟她道了歉。她很開心。
但沒多久爸爸媽媽卻離婚了。
她那時候也想過那個小朋友是不是的是事實,否則爸爸怎麼會忽然拋下了她和媽媽。但她沒想過,真相居然是這樣的。
姜秦低著頭縮著肩膀,指甲在沙發的邊緣一下下的扣著。
陳浩宇給她遞紙巾的時候,她才意識到自己已經淚流滿面。“姜秦不論怎麼樣,那都是上一輩的事情。你是我看著長大的,在我心裡你不是別人的代替品,我就認你是我妹妹姜秦,你別哭了”
範雲峰把菸蒂捏滅,站起身往房間走。“現在你知道了?你跟我沒有什麼關係。你甚至還毀了我的生活。我不想再見到你了。吃點東西你們自己找空房間休息一晚,明天天一亮就趕緊走,不要賴在我這裡。房子裡有什麼需要的,你們自己隨意拿,走得時候不用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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