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第3/5 頁)
朝陽風情萬種的慢慢走到李露的面前。投以一抹淡淡的笑,自動將礙眼的人視為空氣。
“林、林朝陽!”
“朝陽,好久不見。還是喝咖啡嗎?我去給你泡。”李露拉著朝陽的手坐下,宛如兒時那般親密。嘴裡說著去給朝陽泡咖啡,可坐在沙發上卻絲毫沒有挪動的意思。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李露這是在配合著朝陽演戲,目的顯而易見。可就是有人看不懂形勢,還傻愣愣的站在那裡。
“你去什麼?這不有人閒著嗎?都有時間嚼舌根當然也有時間給我泡杯咖啡了。你說對不對?”朝陽慵懶的靠在李露的肩上,一臉無邪的盯著站在一旁的人。
“麗麗,你去給朝陽泡杯咖啡過來吧。要再不去的話,你嘴裡的‘狐狸精’可是會直接把你連皮帶骨給吃了。”李露擺了擺手,一臉好笑的吩咐著站在一旁的人。故意說話嚇她,果不其然讓她落荒而逃。
麗麗嚇得花容失色,搖搖晃晃的跑著還差點撞門框上。讓房間裡的三個人再也忍不住,放聲大笑。
“李露,這姑娘誰呀?可真夠可愛的,笑的我胃都快疼了。”朝陽本就靠在李露的肩上,這一笑更是直不起身來了。
突然間憶起,曾經讀書那會兒,朝陽經常拉著李露去學校後面的小樹林。在那棵最老的樹下,鋪上一條藍色格子的布,就那樣靠著樹坐在一起看書。也像現在這樣,朝陽會靠在李露的肩上,時而發呆,時而傻笑。
那時候李露還經常問朝陽,你為什麼一直傻笑呀。朝陽總是同一個答案,因為任單。
兒時的想法太過單純,喜歡也僅僅是心裡想著而已。如果那時候就能預知到現在的一切,又會不會選擇讓它不要發生。但答案往往是寧願它發生的。
“麗麗是人事主管的女兒,大學快畢業了要出來實習。她爸爸就這麼個寶貝女兒,當然就想放在自己身邊了。誰知到她來公司第一天見著了任單就跟丟了魂似的,死活讓她爸爸把他安排到了我這裡。看在她爸爸為工作辛苦工作這麼多年的份上,任單也就睜隻眼閉隻眼了。”李露笑看著朝陽,慢慢向她解釋開來。
李露的說話聲打斷了朝陽的思緒,略微慌亂的回過神來。朝陽尷尬的從李露的肩上抬起頭。她忘了,現在的她和李露很難再回到以前的那般情誼。因為她們中間隔了一個任單,一個誰都不願放棄的人。
“李露,我今天來找任單的。他在哪裡?”故作隨意的開口,朝陽努力地不想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哦,他不在公司。走的時候沒告訴我去哪裡?”輕描淡寫的,李露抿著嘴笑著說道。
“喂,陪我去逛街吧!”
☆、第四十四章 友情(3)
“喂,陪我去逛街吧!”
朝陽很貪心,真的很貪心。在她能夠跟任單在一起的同時,她也不想失去李露這個朋友。
可以說,李露是朝陽最好的朋友。小的時候,她會跟著朝陽一起開心、難過,分享彼此的一切。就算朝陽十年後回國,李露也是第一個想到朝陽併為她舉辦聚會的人。所以,朝陽很在乎她。
原本朝陽想來找任單一起去吃午餐的,既然現在任單不在,也就想到了跟李露一起去。兩個女人挑了一個西餐廳美美的吃了一頓,然後就開始橫掃百貨公司了。
東家進西家出的,直到夕陽都染紅了天空都沒失了興致。出國這麼久,還就今天讓朝陽揮霍了個淋漓盡致。提著大包小包的,一走出百貨大樓朝陽就和李露相視一笑。
人都說,女人只要花錢開心了,就什麼不愉快的都忘了。這還真是至理名言。至少,朝陽和李露就忘了不愉快的。
“那一站我們去哪?”偏著頭,朝陽隨口問著李露。畢竟熟悉的地方太少,還是問問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