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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萬一蛇咬的部位再上面一點,豈不是還要脫下褲子。
想來想去,沈縱道:「在左手臂上。」既不影響美觀,又不用脫下褲子,就算蛇咬的位置在上面也只要撕掉一圈衣服,露出一隻手臂即可。這個答案真是恰到好處。
明芙急忙撩起沈縱的寢衣,檢查他的左手臂:「怎麼沒有疤?」
沈縱敲了敲明芙的腦門:「小傻瓜,這麼多年了,疤早就消了。」
「幸好疤消了。」明芙親了親沈縱的左手臂,眼神不經意掃過自己的小腿,想起自己小腿上那塊因為和大狗爭饅頭吃被咬的疤。
明芙打心底裡為沈縱高興,幸好夫君身上沒有像她一樣留下永遠都消不掉的疤。
明芙:「那後來呢?阿芙和夫君怎麼樣了?」
沈縱:「過了幾個時辰雨停了,我背著你上了山。回府後,你經常派人打聽我的傷勢,我也送了治腳傷的傷藥給你。」
明芙笑:「夫君救了阿芙,阿芙也救了夫君,這一定是冥冥之中註定的緣分,註定阿芙要和夫君彼此牽掛。」
沈縱「嗯」了聲,看到明芙笑了,他也輕笑了下。
明芙:「那這之後呢?阿芙是怎麼和夫君定情的?」
撒了一個慌,就要用一萬個慌去圓。沈縱扶額,定情要怎麼編?他又沒定過……但是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嗎?
沈縱定了定神,胡謅道:「中秋燈會,我走在街上賞燈,忽見一盞花燈,上面繪著只風箏,看見風箏,不由便想起了你。」
明芙捧著臉痴笑:「夫君你這是對阿芙動了心。」
沈縱別過臉,接著道:「看見投緣的花燈,我便想將它買下。想不到突然出現一女子,也想買這盞花燈。我抬頭一看,發現那女子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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