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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發,只管看海。就問,怎麼了?
我說,沒什麼,只是突然有點傷感罷了。是了,你可喜歡在書店的工作?我轉化話題問藍。
馬馬虎虎。其實我在那裡是打短工而已,一個星期不定期上四天班。在學校還有些事要忙。
你原來還在讀書啊?我問。
嗯。大四了,明年七月就畢業了。藍說。
有何打算嗎?
還不確定。或許留在廣州,或許回老家。
老家哪裡?
重慶。
我想不到要問的,就沒再說話。藍也不說話。
良久,藍說,給你說個事兒。
我說,好啊。
藍說,就是關於我的那個男朋友的。他一個月前離開了我。
去了那裡?
藍神色茫然地說:北京來著。他今年剛唸完研究生課程,父母要他回北京工作。我問他可以不可以留下,他堅持要回去。我也就沒再勉強。那晚,我一個人跑去酒吧喝酒,這事你知道。翌日早上,他就乘坐上北京的班機走了,我沒有去送他。他走後,感覺孤獨難過卻找不到傾訴的人。
我說,曉得。
曉得什麼?藍問。
曉得你為什麼連續一個星期都來我住處坐兩個小時。
藍停了一下繼續往下說:和他認識了大約一年。那時,我在他所在公寓附近的便利店也是打短工。他每天都來買泡麵。每次他都對我默默微笑。他穿白棉布襯衣,柔順的長髮自然地搭在肩膀上,英俊的臉,看人的眼神堅定而銳利。
那一天,雲淡風輕。午後的太陽的照得人懶洋洋的。我忍不住跟他搭話,我說你整天來買泡麵,為什麼不去shopmarket一次性買一箱便宜一點的。他說去shopmarket 見不到我。說這話時用堅定而銳利的眼神默默地看著我。接著他從白棉布襯衣胸前的口袋拿出簽字筆,在我手心留了一個號碼。他的手機號碼。我至今仍然記得筆尖在手心的滑動的聲音。那時我的心隨著筆端的滑動而不停地跳動。當天晚上她就給他打了電話。
七天後,他站在我寢室樓下喊我的名字,藍。我撥開陽臺上掛著的絢麗衣裙,探出頭來。看到他在樓下,英俊的臉帶著如陽光般燦爛的笑容。我向他喊,我要跳下來了。他張開雙臂,仰起頭說:好啊,我接住你。我笑了笑轉身咚咚地從樓梯連跑帶跳地跑下去。他不由分說地拉著我便跑。他把我帶到教堂,然後吻著我的臉頰說:藍,我以神的名義發誓,我是真心喜歡你。他的眼神明亮,潮溼。我看著他,相視無言。從教堂出來,他拿出一條鑰匙,把它掛到我的脖子上。兩天後,她住進了他的公寓,帶著很少的日用品。像度假一樣。晚上,我抓著被子死活不肯出來。他不停的哄我,最終我還是把自己交給了他。
藍說了這一切後緩緩舒了口氣。
往下呢?我問。
我們的交往可以說是平淡如水,如死水。相識前三個月我們幾乎每晚都*,但他卻從來不說愛我。往後的日子他卻判若兩人,對我總是不鹹不淡。在和他交往的這一年裡,我們極少出去約會,連週末我們都是呆在在屋子裡,他只顧泡在網上玩網路遊戲。我常常對著他的後背看書或望著天花板苦思冥想。有時我悶得發慌就捏他的背,按摩他的頭,舔他的耳朵,但全然都沒有反應,只顧不停的玩遊戲。說得好聽一點,彼此的存在猶如空氣一般。
說話的時候藍不斷重複著一個動作:抓起一把砂子然後又重重得摔到沙灘上。
終於有一日,我趁打工時的午休時間想給他帶個飯盒。我用他給我的鑰匙開啟門,看見一個不認識的女孩子穿著內衣坐在他的大腿上。我呆在那裡說不出話來,一瞬間感覺全身麻木,站在門口一動不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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