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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侯明達。”
猴子這個外號是清歌小時候給他取的,他們是幼兒園時的同桌,侯明達從小就長得瘦小,加上頭髮枯黃,看著可不就像是一隻小猴子。
清歌原本是不會這樣稱呼同桌的,畢竟不禮貌,可誰讓侯明達那時候看著瘦弱可欺,卻性子霸道,看清歌是個小女孩就想欺負她,結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教訓了一頓不說,還得了“猴子”外號一枚,從小叫到大。
面對侯明達的氣急敗壞,清歌則是一臉淡定,“哦,我都忘了你還有大名。”
侯明達盯著清歌的臉,你說這人長得這麼漂亮,說出口的話怎麼就那麼欠揍呢,可真讓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為無數次的經驗告訴他,眼前的人就算再無害那也是表象,這就是一隻披著羊皮的小狼崽。
侯明達傲嬌地哼了一聲,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倆好的樣子,“算了,小爺大人有大量,看在你今天剛回國的份上,就不跟你計較了,走,小爺請你喝酒去,我跟你說,我最近新學會了一種雞尾酒,我調一杯給你嚐嚐,保證你會喜歡。”
清歌跟著某人進去,耳邊是他絮絮叨叨的話,臉上沒有絲毫的不耐煩,仔細看,眼底還帶著些微的暖意,耳邊,侯明達還在說著,“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說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說趁著假期回來看看我們,大家都很想你,改天我組個局,一起出來聚聚,先說好,你可不許拒絕。”
清歌應了一聲好,侯明達很滿意。他跟清歌雖然是幼兒園就認識了,卻也僅限是幼兒園同桌,清歌這個傢伙太妖孽,從小學就開始跳級,他還在上高中呢,這人就出國讀大學了,現在他在苦兮兮地讀大三,人家博士都讀完了。
清歌算是侯明達認識的人中最聰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雖然不在一個學校唸書,但二人的關係非常好,清歌還在國內的時候,他們經常一起玩兒,是鐵瓷。
侯明達還說了什麼,卻因酒吧裡太吵,清歌並沒有聽清。耳邊是震耳欲聾的音樂聲,侯明達帶著清歌直接去了吧檯,不知道跟調酒師說了什麼,人家直接就放他進去了。
侯明達衝著清歌笑笑,隨手拿起調酒需要的東西,清歌一隻手支著下巴,漫不經心地欣賞著,嗯,動作十分之華麗,非常之炫酷,要是小姑娘見了一定喜歡,只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沒多久,一杯如彩虹般絢爛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嚐嚐,這是我最近剛學的,名字就叫彩虹。”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鳳眼微眯,侯明達一臉期待地看著她,“怎麼樣?”
清歌點點頭,“還不錯,如果白蘭地再少一點,口味會更好。”
聞言,侯明達眉頭微皺,拿過酒杯喝了一口,額,好像確實多了一點點,訕訕,“我再給你調一杯,這絕對不是我的水準,一定是我見到你太高興了才會失手。”
清歌淡笑,“行,再給你一個表現的機會。”
聽了這話,侯明達就像是古代的臣子得了帝王的賞賜一般,笑得那叫一個燦爛,“好嘞,您請好吧。”
清歌失笑,這連京腔都出來了。她對侯明達那繁複的調酒手法沒什麼興趣,眼神從他的身上移開,落在了舞池中。
這間酒吧算不上是東陵市的頂級酒吧,來這裡的人也是魚龍混雜,她對那些每年都要交高昂的會費的高階酒吧沒興趣,不是缺那個錢,而是覺得裡面的人太無趣,不是一些所謂成功人士就是一些無所事事、拿著爹媽辛苦掙來的銀子來瀟灑的富二代。
來這種酒吧的人中不乏商人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卻是普通的白領,脫下嚴謹的工作服,換上各種熱辣的裝束,隨著服裝的變換,似乎連性格都變了。那些白天看著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晚上或許就變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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