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部分(第3/5 頁)
旅遊圖冊映入眼簾,封面上是雅加達的標誌性建築——民族解放紀念碑。
啪!
一巴掌拍在那本旅遊圖冊上,秦歌霸氣側漏的說:“我的計劃就是它!”
“他?誰?”法令紋問。
秦歌拿起那本圖冊,指著封面上的紀念碑說:“這東西頂端的火炬由35公斤的純金打造,據說是雅加達的象徵,我把它給偷過來,你們說怎麼樣?”
“……”
有些冷場,另外四人面面相覷,都開始懷疑龍神大人是不是老糊塗了,居然派了個神經病過來。
“怎麼樣?你們倒是給個話啊!”
“咳咳!”法令紋清了清嗓子,說:“秦先生,我們不懂你這麼做的意義。”
“真是服了你們的智商。”
秦歌翻個白眼,說:“現在崑崙盤的訊息已經洩露了出去,各大神裔勢力幾乎都派了人過來,也就是說,現在小小的雅加達城中就藏著至少兩位數的神裔,如此龐大的數量,你們說,印尼本土的護國神裔會不會緊張?”
法令紋四人一起點頭。
秦歌又道:“如果我現在把雅加達的象徵給偷走,印尼的護國神裔必然會傾巢出動,雅加達就會徹底陷入混亂,現在,你們明白了吧?!”
法令紋四人一起搖頭。
秦歌一頭杵在桌子上,氣急敗壞的說:“渾水才好摸魚,懂不懂?”
胖子忍不住說:“這個我們知道,但我們不明白秦先生您把水攪渾之後該怎麼做。”
“呃……那個,我還沒想到。”
砰砰砰砰!
法令紋四人一起把腦袋杵在了桌子上。
傍晚,雅加達莫迪卡廣場、也叫獨立廣場的上面燈火通明,遊人如織。
秦歌坐在馬路牙子上舔著冰激凌,目光盯著廣場中央矗立的那個紀念碑碑頂,琢磨著要不要當著眾人的面把金子盜走,然後再扔朵鬱金香什麼的,給江湖留下一個鬱金香大盜的傳奇。
嗯!越想越覺得這個主意靠譜。
鬱金香,這名字一聽就很浪漫,很適合我這種天生多情氣質的人,就這麼定了,先去花店買花。
三兩口吃完,扔掉包裝紙,秦歌站起身剛要拍屁股,就聽身側傳來一個好聽的聲音。
“先生,請您把垃圾丟入垃圾桶。”
完了,丟人丟到國外來了,這要是傳出去,又該有人罵國人沒素質了。
秦歌臊的不敢抬頭,撿起地上的包裝紙就要走。
“先生,你還不能走。”
嘿!怎麼著,難不成你還想罰款?告訴你,小爺兒當年可是當著帶紅箍大媽的面都敢隨地吐痰的主兒。
秦歌惱羞成怒的轉過身來,愣了愣,然後就又灰溜溜的轉了回去,一貓腰就想跑。
沒素質還碰到了熟人,太丟臉啦!
宋嫣然好笑的抓住秦歌的肩膀,說:“你怎麼回事?見了警察就想跑,做賊心虛是不是?”
“警察阿姨,你認錯人了。”
“哦?那你說你是誰?證件、護照都拿出來。”
秦歌的臉笑的跟花兒一樣:“哎呦!我當誰呢!這不是嫣然妹子嘛!真是天涯何處不相逢,真巧!咦?你穿警服真好看,比那蒼什麼、波什麼跟佐什麼加在一起都好看。”
“胡說什麼呢你?狗嘴裡吐不出象牙。”
宋嫣然就算再無知,也知道這傢伙說的這仨女人是幹嘛的,白了他一眼,問:“吃飯了嗎?”
“吃了。”
“你確定?”
“沒有。”
“那跟我走吧!”
宋嫣然扶了扶腰帶上的警棍,就帶著秦歌穿過廣場,走了沒多久就來到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