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慮了另外一個原告,叫愛新覺羅宗親會。但很多法學界的人士,還有很多媒體的記者始終對此有不同看法,對其擔當原告的身份存在質疑,認為愛新覺羅宗親會作為原告的身份不能成立。
就走法律途徑追索圓明園獸首一案,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的律師曾經提出了兩個最核心的問題:其一,從法律層面上來講,如何定性?圓明園獸首的的確確是被戰爭掠奪的,但這個定性在法律檔案上能不能站得住腳?其二,實際上最好還是不要一下子直接進入法律訴訟的環節,透過外交層面的途徑進行外交協調,由政府出面應當是最合適的。
勉為其難的原告:愛新覺羅宗親會
在圓明園管理處、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等均未出任原告的情況下,中國律師團首席律師劉洋主動找到了新覺羅宗親會會長愛新覺羅·州迪,希望愛新覺羅宗親會能夠出面作為原告進行訴訟,因為當年的圓明園是皇家園林,國寶銅獸首當年屬於皇家所有。
清皇室後裔,愛新覺羅宗親會會長愛新覺羅·州迪
經過考慮之後,州迪答應了劉洋的要求。州迪表示:“我只是覺得,能夠將國寶追回來,對中華民族是很有好處的,所以就答應下來,並且在1月份就將律師要求的授權書發給了他們。”
第二章 兵分三路大行動(7)
對於外界質疑清朝皇室後裔作為原告身份是否合適這一問題,州迪則強調說,銅獸首歸還中國後,肯定是屬於國家所有,愛新覺羅家族絕對不會將國寶居為己有。
在法國原定的代理律師,即法國的那位不願暴露姓名的自願作為本案代理人的大律師,因對愛新覺羅宗親會作為本案原告信心不足,宣佈退出代理。不可否認的是,愛新覺羅宗親會作為本案原告的理由也確實不太充分。
法國友人,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主席高美斯
為了增大勝訴的把握,中國律師團不得不重新選擇原告。經過一番周折,中國律師團終於聯絡到了一個看起來更為合適的原告,那就是由法國友人貝爾納·高美斯(Bernard Gomez)組建的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這個協會在透過法律程式替中國追討文物方面,已經有過成功的經驗。
一個法國人說:我要替中國人告狀
佳士得堅持公開拍賣中國文物,為近年來屢遭波折的中法關係再一次製造了麻煩。不過,並不是所有的法國人都像佳士得一樣,有一些法國人也在為中國的文物追討行動而奔走。最早提出追討文物法律訴訟的法國人高美斯就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位。作為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主席,高美斯多年來一直致力於反對展出和買賣中國被盜文物的事業。
高美斯說,這已經是第三次替中國人告狀了。第一次是與收藏中國被盜文物的一家法國博物館進行較量。中國甘肅省一個古墓於1992年被盜,一件黃金文物被一名法國人接手後,又轉而捐獻給了這家著名的博物館。購買文物的人為什麼又把它轉而捐給博物館呢?這其實是一種利益交換。因為第一可以獲得高額減稅,第二可以換取關心公益的名聲。按照國際通行的公益捐贈辦法,捐贈人在向公益機構捐贈後,可以在商業純利中享受等額抵稅。歐洲保護中華藝術協會以盜竊、窩贓、洗白被盜文物、文物國際走私等罪名提出訴訟。但後來由於種種政治原因,這個案子難以進行下去。當事人甚至到中國去活動。最後法官被調,案子由此擱淺。其實這個博物館有許多文物來源不明。
第二次是在拍賣中發現了一件青銅鼎。該鼎是戰國時期的一種度量器具,是周朝、秦朝、漢朝的皇家用品。為了追回這一寶貴的中國文物,協會與西安一位房地產商黃夫人一起出資購下了這個文物,隨後歸還中國,捐給了秦始皇兵馬俑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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