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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是沒看出什麼呢。」羅威強調說,然後用力地吞下一口水果。
「我注意到精神的貧乏沒有影響到你的胃口!」
「誰說是精神的?」
侍者拿走空盤子,換上兩杯肉湯。
「美好的一天!」佩辛斯匆匆地說,急急喝了一口湯。「年輕人,告訴我一些你自己的事吧。……我是說,要說得像私人傳記!」
「我寧願泡雞尾酒。這裡的喬治認識我,即使他不認識我,也不會有什麼差別。喬治,來兩杯馬丁尼,越澀越好。」
「莎士比亞和馬丁尼!」佩辛斯低聲說完後嘰嘰咯咯地笑了。「真新鮮!我明白了。所以說你為什麼是個學者卻還能像普通人一樣有那些凡俗之舉。你把酒精灑在灰塵遍佈的書頁上,然後書就燒起來,對嗎?」
「就像魔鬼一樣。」年輕的羅威先生微笑說,「事實上,你故作聰明,我厭煩和聰明的女人吃飯了。」
「好,我喜歡那樣。」佩辛斯氣呼呼地說,「你這狂妄自大的人!我可是有文學碩士的學位。我告訴你吧!我寫過一篇論文討論託馬斯&iddot;哈代的詩!」
「哈代?哈代?」年輕人問,皺皺他直挺的鼻子,「喔,那個湊韻腳的傢伙!」
「你在胡說些什麼啊?我怎麼故作聰明瞭?」
「老莎基本的精神。我親愛的小姐,如果你真的能夠欣賞莎士比亞,你就知道他的詩不需要外在的刺激。他的詩本身就燃燒著光與熱。」
「聽你的。」佩辛斯喃喃說,「先生,謝謝你。我將永遠不會忘記這堂小小的美學課。」她的兩頰燒得紅撲撲的,狠狠把一個小麵包撕成兩半。
他把頭往後一甩,大笑起來,喬治託著上面有兩杯琥珀色酒杯的盤子,被他的笑聲嚇了一跳。「喔,老天爺!」羅威上氣不接下氣。「她受不了了!我想我們兩個人都有點瘋癲。……」「薩姆小姐?」
「達玲!」
「叫我佩辛斯吧!羅威先生。」
「好極了,就叫佩辛斯吧!」他們嚴肅地乾杯,兩個人的眼睛在杯緣交會,雙雙開懷大笑,被雞尾酒嗆個滿喉。「現在開始寫自傳了。我的名字叫高登&iddot;羅威,到聖誕節就滿二十八歲,我是個孤兒,我的收入微薄得可憐,我想揚基隊今年真是爛透了,我知道哈佛買下一個特棒的四分衛,還有如果我繼續看著你,我就想吻你了。」
佩辛斯的臉紅得熟透:「你是個很奇怪的年輕人。不,這不表示接受,你最好放掉我的手,隔壁桌的兩個老太太不以為然地看著你呢……天啊,我羞死了!只因為聽到『吻』,就臉紅得像小女生!你一向如此輕佻嗎?我寧願聽聽彌爾頓如何安排韻腳,或蝴蝶的品種問題。」
他看著她,笑容慢慢消失。「你真是好得不得了。」他說著,奮力攻擊他的肉排,彼此沉默了一會兒。他抬頭時,兩個人彼此嚴肅地打量對方,後來佩辛斯的眼睛先落下。
「說實話,佩蒂‐‐真高興你讓我這樣稱呼你‐‐這種孩子氣的粗俗是我的躲避不及的。我知道我不太聰明,我一直在社交上很笨拙。我少年時,生命裡最好的時間都獻給追求更好的教育。這些年,我一直想在文學研究界做出一些驚天動地的事。你知道我的野心非常大。」
佩辛斯輕輕地說:「野心從來不會毀掉一個年輕人。」
「謝謝你這麼寬容我,好小姐。我不是創造型的人,研究很吸引我。我想我原來應該去講生物化學或天文物理的。」
佩辛斯虔誠地專心對付沙拉。她玩弄一下青翠的菜葉:「我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