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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任可歌,請你也不要忘記了。”林澤也不退讓,梗起脖子諷刺她,“如果不是我,或許他會一直瞞著你,瞞著你一輩子都不讓你知道他是赫赫有名的唐家三少爺!”
“那又怎麼樣?!難道我一開始就知道你是林家大少爺嗎?!”任可歌漲紅著一張臉,比他更大聲的吼回去。
任可欣被她這副修羅般的樣子嚇楞了,原本腦袋裡還不停腦補了一堆惡俗的肥皂劇劇情一散而空。她再三確認了一下,眼前這個情緒波動極大的人確實是她的親姐沒錯。但是,她的姐姐天生性格謙讓,就算平時吃點小虧也是笑呵呵的說著“沒關係”。她長到這麼大,能讓她真的生氣起來的事情屈指可數,更不用說像現在這樣發這麼大的脾氣。
任可歌回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久到那是最初認識唐垣森的時候,是她十一歲那年的事。
那一年,因為任爸爸工作的關係,任家全家從二線城市B市一舉搬到了一線城市A市。剛轉學到新的學校,唐垣森就是她的第一任同桌。後來小學升初中,甚至從初中升上了高中,他們兩個都就讀同一所學校。而且那時候唐垣森爸媽為了兒子上學方便,就在任可歌家附近新開發的一個樓盤買了一套房子,平時還配了個傭人照顧唐垣森的起居飲食。
因為任可歌家距離公車站更近些,所以每天唐垣森都會在她家小區門口等她,然後一起去搭車上學。放學的時候,因為唐垣森加入了學生會,所以每天都很晚回家。但任可歌也不介意,雖然她沒有加入學生會,但也因為他的緣故在學生會做起了一個打雜小妹,每天都等著跟他一起放學,偶爾還能敲詐他請一頓飯。
從古到今,學校都是一個八卦的溫床,因為它無處不在。他們倆這樣的關係,不招來流言蜚語才奇怪。但是任可歌也沒有放在心上啊,反正她覺得,被誤認為是他女朋友一事,她事絕對不會吃虧的!重點是,他的生日啊、情人節啊、聖誕節什麼的,她總會有吃到飽的巧克力跟手工餅乾。
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高一那年,任可歌認識了高二的林澤。那時候只有十六歲的她情竇初開,林澤就是她眼裡的男神。白衣少年、溫文儒雅、一表人才,她甚至覺得連唐垣森那張臉都要隱隱的被他比下去。後來她向林澤告白了,成了他的女朋友。等她從這份幸福中反應過來的時候,唐垣森也交了第一個女朋友,是學校公認的校花,一等一的混血美女。
知道唐垣森是唐家少爺那天,林家受邀去唐家當家的生日晚宴,林澤說要帶著她見識見識大場面。那是任可歌人生中第一次參加這種上流社會的派對,人生中的第一雙高跟鞋,第一條小禮裙,好多的第一次都在這裡出現。在那個紙醉金迷的會場裡,她突然發現了唐垣森。他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站在父母身邊,冷著一張俊臉不苟言笑。那時候林澤也才得知,自己的學弟竟然是A市赫赫有名的唐家三公子!
任可歌想破腦袋也猜不到啊!那個幾乎是跟她一起長的少年,和她一起吃路邊的燒烤、麻辣燙、臭豆腐。每天天剛亮就要起床跟她一起去擠公車,在下班高峰期跟趕著回家的上班族一起淹沒在充滿臭汗味的車廂裡的那個唐垣森,居然是喊著金勺子出生的貴公子!在上流社會中,甚至比林澤這個醫學世家的公子還要有名上好幾倍!
他也實在是太低調了。既沒有那些富N代的囂張跋邑,也沒有名車代步。在任可歌眼裡,他不過就是臉長比其他人好看些,腦袋也比普通人靈光些罷了。
一年後,林澤高中畢業,在國內有名的醫學院讀大一,而任可歌也升上了高三。偶然的一次機遇,就被她親眼目睹了他出軌的事實!跟著就是分手,然後,任可歌就跟著唐垣森去了紐約。
現在能夠站在這裡的任可歌,也真的是要多謝林澤這個人,讓她看清楚了這個世界是多麼的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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