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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太久到底是多久?”印格蘭姆好奇地問道;“這麼說吧,法醫怎麼知道她遊了半英里遠?在變化難測的海水中,如何作出這麼精確的推論?”
“他是根據屍體的狀況、風勢和潮流,以及她到愛格蒙岬時想必還活著這個事實。”高布萊斯巡官說著,開啟公文包取出一份檔案。“受害人大約在漲潮時溺斃,那是英國夏令時,8月10日星期天的凌晨1點52分,”他邊瀏覽檔案邊說:“有數項佐證,例如體溫過低、船隻無法駛入距離斷崖太近的海面,以及聖阿爾班岬附近的潮流等都可推定她人在這個海域內”——他以手指拍拍檔案——“就在陳屍處西南方至少半英里遠。”
“好,那就假設至少有半英里,但那並不表示她遊了半英里遠。此處沿岸有強勁潮流,因此海水可以將她往東衝。實際上她或許只遊了一兩百碼。”
暗5(3)
“我想這一點也已經列入考慮。”
印格蘭姆蹙眉。“那她又為什麼會有體溫過低的現象?過去這一星期來的風都相當溫和,海面也是風平浪靜。這種情況下,一般泳者可以在15至20分鐘內游完200碼。此外,入夜後海水的溫度會比陸地溫度還高上幾度,因此她很可能是上岸後才失溫,而不是在海水中,尤其她還是一絲不掛。”
“如果是這樣,她就不會溺斃了。”
“是不會。”
“那你言下之意是什麼?”高布萊斯巡官反問。
尼克搖頭。“我不知道,只是我見到的屍體狀況似乎與法醫描述的不盡相符。去年斯沃尼奇的救生艇在外海撈起一具屍體時,屍體已全身淤黑,而且腫成兩倍大。”
高布萊斯巡官再度翻閱檔案。“好,這邊有時間上的限制。法醫說死亡時間一定與漲潮時間相符,屍體才會在退潮時留在海灘上。他還推論若她沒能在溺斃前游到愛格蒙岬,屍體會隨著漩渦捲入海中,再繞過聖阿爾班岬衝到外海。綜合這兩點,答案就呼之欲出了,不是嗎?簡單地說,她一定是在離岸數英尺時溺斃,不久後屍體就擱淺在海灘上。”
“那真可憐。”印格蘭姆說,想起在浪花中起伏的那隻小手。
“是啊。”高布萊斯巡官附和,他曾在停屍間見過那具屍體,一樣也深感惋惜。他發現這個警員心蠻軟的。話說回來,他一向比較喜歡情感外露的警察,那代表坦誠。
“如果一切有用的證據都給沖走了,怎麼看出她曾遭強暴?”
“她的大腿內側及後側有淤痕,腕部有繩子捆綁的痕跡,血液中還有鎮定劑成分……或許是氟硝西泮丸。你知道那是什麼嗎?”
“嗯。約會強暴丸……我看過相關報道……不過沒見過。”
高布萊斯巡官將報告遞給他。“你最好自己讀一讀。這只是簡單的註記,不過華納如果不是很肯定,絕對不會寫成白紙黑字。”
這份檔案相當冗長,印格蘭姆匆匆瀏覽過一遍。“所以你們想找染有血跡的船?”他問道,隨手將檔案擺在他面前的桌上。
“如果強暴發生在木製甲板上,我們也要找面板組織。”
高大的印格蘭姆懷疑地搖頭。“我不敢太過樂觀,”他說;“兇手一進港一定立即沖洗甲板和頂舷,海水沒沖走的,也都被淡水沖洗殆盡了。”
“我們知道,”高布萊斯巡官說;“所以我們才要儘快採取行動。現在惟一的希望所寄是認屍,倘若認屍結果屬實,可以據此斷定她搭的船來自利明頓。”他取出他的筆記本;“昨天在普爾的碇泊港附近找到一個三歲的走失兒童,其失蹤的母親符合我們受害人的特徵。她的名字叫凱特·桑納,住在利明頓。她先生最近四天都在利物浦,不過他已經兼程趕回來認屍。”
印格蘭姆拿起他當天上午打好的案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