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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決一死戰。
然後,災難就降臨了,先是被炮轟,緊接著是火銃噼啪作響,還沒看到人,就是灰頭土臉。倭軍退避三舍,重新整備,這一次他們學的聰明,選擇了雨天突襲。下雨的時候,新軍的火器的實力大打折扣,正好趁此。和新軍刺刀見紅。
倭人又鼓舞了鬥志,他們覺得這一次。必定成功。
而新軍爭鋒相對,兩軍在曠野進行決戰。
結果卻是倭軍慘敗。
他們輸的很徹底。可是一點都不冤枉,當然,理由有很多,一方面,武器方面,他們有很大的代差,倭人缺的不只是槍炮,還有近戰兵器。倭刀固然是精良,可是不要忘了,倭刀的製作十分複雜,而且保養維護的花費極其高昂,只有武士階層,才能養護的起,可是武士終究是少數,大多數人手持的器械,就有些慘不忍睹了。
而反觀新軍,雖然也是持刀,卻都是制式武器,縱然不及倭刀,可是比起尋常的倭人兵丁卻要好上太多。
除此之外,倭人一旦衝鋒,便是各行其是,這很符合倭人的風格,他們講究的是武勇,即所謂的個人武勇,這一手在小規模的戰鬥中或許有用,很有爆發力,可是一旦遇到紀律嚴明,並且堅韌不拔的軍馬時,頓時便沒有了用處。
倭軍再次大敗,這一次,再不是心不甘情不願,而是徹底的喪失了自信。
當你喪失了自信的時候,這場戰爭,就已經沒有了任何的疑問,新軍所過之處,所向披靡,甚至一個小隊,便敢孤軍深入,直接佔領一個城鎮,而面對的倭人,居然一個個不敢反抗。
要打敗你的敵人,最重要的是打垮對方的精神。
而倭人的貴族們,已經感覺到了滅頂之災來臨,許多貴族聚集於京都,他們做的事只有一個,剷除任何的鎖國派,並且老老實實,按照海路安撫使司公佈的所謂倭寇名冊,拿捕這些‘倭寇’,然後十分順從的,希望海路安撫使司能夠準其和議。
和議的條件很是苛刻,甚至可以用搶劫來形容,其中規定,倭國必須賠償海路安撫使司的損失,這就是說,我不遠千里來打你,這車馬費要不要報銷,報銷還不夠,還得算利息,算了利息還不夠,還得是高利貸利滾利的那種。
於是,倭人賠償海路安撫使司現銀七百九十萬兩。
這對大明朝來說,也是一筆天文數字,對倭國,自然不必說。
賠款之後,為了保障你還銀子,要不要抵押?於是海路安撫使司又設計出了一套還賬的套路,即所謂拿金礦和銀礦抵押,除此之外,倭國與海路安撫使司簽訂貿易協議,雙方的貨物交流,完全免除關稅。
這個要求,看上去好像十分平等,倭人的貨物到了大明,大明不收取他們的任何關稅,海路安撫使司的貨物也是如此,可謂互惠互利。
不過,但凡是內行人都知道,這所謂的協議,其實就是最大的不平等,因為大明如今生產天下各種貨物,不收取任何關稅,便可將大明的貨物更加輕易的流入倭國,而倭國卻幾乎沒有任何和大明競爭的商品,除了它的金礦、銀礦、女人之外,實在拿不出任何可以與大明競爭的商品,在這種情況之下,這無疑是將自己置於受剝削的地位,而且由於大明商品沒有任何關稅,競爭力大大增加,倭國的開國派就算想要效仿大明設立工坊,也絕無可能和大明競爭。
理由很簡單,既然大明的貨物物美價廉,又不需徵收任何稅負,且是大規模的生產,倭人不是傻子,自然會選擇大明的商品。而倭人若也要新政,開設工坊,一方面,既然開工坊,就不免要忍受苛捐雜稅,倭國要維持國計民生,就不可能不徵取稅負,大明的商品徵不著,只好徵收你的稅賦了。在苛捐雜稅之下,生產工藝又是落後,資金也絕不可能比大明的大財主們那般雄厚,不能夠大規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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