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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的。”
林風感興趣的追問:“那joe,如果讓你來操作,你準備怎麼做?”
“首先要確定,這三家公司之間的關係,林總,我問一句,如果讓公司上市,你準備用哪家公司?”
林風想了想,說:“應該是夢龍,現在主要的收入來自夢龍的簡訊和圖鈴業務,風行的話,音樂網站更多是為了後面的網際網路戰略做鋪路。風華就更不行了,藝人經紀現在沒有什麼想象空間。”
“不錯,我們首先就要明確,上市是以sp概念,還是網際網路概念,誰為主,誰為輔。或者將兩個概念都注入,在這幾家公司上面,再成立一家控股公司作為上市的主體。這一點明確了之後,我們就可以著手梳理各公司內部的管理。”
林風默默點頭,思量起來。
他明白李東說的意思。就是這些年國內網際網路公司在海外上市所採用的vie結構。
“vie結構”,即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interestentities;vies),也稱為“協議控制”,是指境外上市實體與境內運營實體相分離,境外上市實體透過協議的方式控制境內運營實體,使該運營實體成為上市實體的可變利益實體。
說白了,就是林風在海外,例如維京群島(bvi)或是開曼群島,設立一個離岸公司,這個離岸公司將來可以用來接收海外融資,再和其他投資人,vc、pe在開曼共同成立一家公司作為上市主體。
再用這家公司來控股國內的夢龍科技,或者風行科技。
這種安排可以透過控制協議將境內運營實體的利益轉移至境外上市實體,使境外上市實體的股東(即境外投資人)實際享有境內運營實體經營所產生的利益。
林風需要考慮的是將來。
畢竟到了2010年以後,隨著國內股市轉牛,大量的網際網路公司又開始拆vie,從海外退市,回a股上市。
其實林風想趕在04年上市的目的非常簡單,就是藉著04年sp概念股的上市潮,拿到一大筆資金,為後續投資網際網路有價值的新興公司準備糧草。
納斯達克上市,不過是他的提款機,而不是最終目標。
考慮了一下,林風還是下了決斷:“不必,夢龍科技單獨上市,我們就打sp概念,我之前跟你提過,夢龍真正的價值,要到今年底我們推動移動推出彩鈴業務中體現出來,到了03年底的財報,估計會讓你想象不到的漂亮。”
“至於風行,先作為網際網路方向的孵化器公司,等夢龍上市後,我們拿到大量的資金,再視當時的情況來操作。”
李東點頭:“明白了,那這樣的話,就將夢龍和風行分開處理,我可以先進入夢龍,開始進行財務方面和管理方面的梳理。”
林風笑了,看著李東:“joe,你就不和我談談你的待遇麼?”
李東也笑:“我相信老闆不會虧待我的。”
林風搖頭笑道:“好吧,你這麼說,我還真不好意思虧待你了,否則豈不是說你看錯了人。……這樣,就以你的管理經驗和資本運作經驗作為技術入股,成為公司的第三個合夥人,我會將夢龍的股份轉給你15%,你先進入夢龍擔任coo兼cfo,同時,風行的股份轉給你10%,你也兼任風行的coo和cfo。joe,我現在可能給不了你和高盛一樣的高薪,但相信我,這些股份年底的分紅,絕對會讓你滿意。”
李東苦笑:“你這是完全撂挑子啊……,說實話,我也兼顧不了,將管理架構梳理好之後,我會將更多的精力放在上市的準備工作上,你還得給我配幫手!”
林風一揮手,灑然道:“招人的事我放手交給你,你自己找合適的人來……”眨眨眼睛笑道:“高盛亞洲不是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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