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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後的想歪,最終形成了誤會。
我不想讓誤會產生,所以黑暗中,對著離軒小二樓的方向,我大聲地呼喊著:
“上官尋,我去擷香閣並不是去尋歡。若你已知道司行風的事情,不管你相信也好,不想信也好,我都要說,那件事不是我做的。”
“這件事說來話長,而且即使我說出來,你也不一定會輕易的相信,但是我可以對天發誓,那件事不是我做的。”
“上官尋,有時候眼睛看到的未必就是事實的真相,耳朵聽到的也非事實之全部。如果現在你還能夠很冷靜很理性地去判斷,那麼就請你好好地回憶第一次在離軒裡,你曾經對我所說的話。”
“上官尋,我等你聽我的解釋。”
“上官尋……嗚嗚嗚……”
在夜風中,我站了很久,雨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又開始下了,在細雨中我又靜靜地等待了一會,讓我失望的是梅花陣始終未消失。
帶著受傷的心,我回到了蓮軒。
淚一夜未乾。
依照昨日的承諾,天微亮,我讓青青僱了一輛馬車送司大娘先出城,約好了在城外的十里坡等我。之後我便僱了另一輛馬車,又找到了兩個鏢師,護送司行風出城。
由於和尋冷戰,心情很不爽,又不想聽司行風一路嘰嘰歪歪,我仍用布塞住他的嘴。
無視於他的仇恨視線,我從懷中掏出八千兩銀票,摺好塞進他的懷中,便開口:“這些銀票你收好,要是你不想要扔了它燒了它都隨你,反正也不是我的東西。過會到了十里坡,你就可以和你娘相見了。還是那句,我不是賣你的那個人,為了防止你誤報仇,我安排了兩個鏢師,會一直護送你和你娘回老家。祝你們一路順風。”
那八千兩是夏之洛那個錦盒裡剩下的所有家當,全部給他都嫌少,至於他接不接受那也是他的事了,反正我是仁至義盡。做完這最後一件事我便閉上眼睛,等待著快點到達目的地。
司大娘一見到司行風就激動地抱著他痛哭起來,沒有給她開口罵我的機會,我便坐上另一輛馬車返城了。
馬車上,我依舊聽到了司行風憤怒的聲音傳來:“夏之洛,我一定會殺了你,一定會!”
俗語說的好: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
我也終於在現實中體會了一把什麼叫做山雨欲來風滿樓。
“我”販賣會元逼良為娼這件事,在整個京城要不了三天就傳遍了大街小巷,而且版本諸多。總而言之,我,金碧皇朝的瑞王妃,不僅犯了“七出”之條的第二條“淫”,還犯了<聖朝律>刑法中的“禁止惡意買賣人口”這一條,這兩條加起來就是罪無可恕。
這件事很快地就驚動了皇帝。我原本還抱著希望,以為這事會先由宗正令議親審理,再上報皇帝,爾後便可得到從輕處置。沒想到直接來了個三級跳,由皇帝親自殿審。
當我被“請”至上華殿時,不由地笑了。
嗤,三公九卿各路官員全部到齊了,我想當年審秦檜也不至於要這麼大的排場吧。
洛寶,你該放花炮大肆慶祝的,這是自金碧皇朝開國以來,第一樁由皇帝親自殿審的案子。不要說我這案子是開國以來,第一個皇帝親自殿審的案子,估計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
他們一個個似模似樣,眼中對我都充滿了鄙視和唾棄,瞧那一副副“正氣凜然”的假樣。嗤,又沒販賣你們妻妾兒女。一群哈巴狗,梅妃得勢時,恨不得天天跪著舔夏仲堂和我的腳趾頭。
才收回逗留在他們身上的視線,便被人很用力地推倒跪在地上。該死的傢伙,不知道對待女士要溫柔一些嗎?
其實從知曉皇帝要親自審我,我就意識到這問題的嚴重性,看來是有人存心藉此機會想讓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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