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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雯,向報社請個假,出去休息一段時間吧,你這段時間過得太苦了,再這樣下去,弦繃得太緊……
章:我也這樣想,好了,我想自己靜一下,改天再找你聊吧!還有,她朋友告訴我,那個人今天回湖南老家去了,不知是不是真的。
我看到章雯的頭像不等我姐姐說話就已下線了。
“姐,我們要不要過去雯姐家看看?”
“我們過去也解決不了什麼問題,這種事,關鍵要章雯自己看開一點,才能走得出來,她說那個陪酒已回老家去了,如果是真的話就好了,讓她自己調節一下吧,希望她能走出來。”
“我想會很難,除非陳偉一會回心轉意……”
“要不,我找陳偉一試試看?”姐姐突然想起來,馬上拿起電話拔號。
我在一旁緊張地看著。
“又是關機!這個混蛋!”姐姐幾乎是摔下手裡的電話,咬牙切齒地說。
那晚我便睡在姐姐家裡,一個晚上都在擔心著章雯。
十六、精神暴力的定義
週一上班,黎姐又丟過來一疊卷宗:“章雯那個案子跟得怎麼樣?可能要儘快開庭了,這段時間這類案子比較多,哪,這個是男的提出離婚,理由是“與他愛人沒有共同語言”,兒子都十幾歲了,現在才說沒有共同語言!”
我沒看,只是對黎姐說:“黎姐,我想章雯的案件不需要再收集什麼材料了,直接判他們離婚吧!”
“什麼理由?”
我看著黎姐的眼睛,想了又想,想了又想,才把章雯和姐姐的聊天記錄告訴了黎姐。
黎姐也有好久說不出話來。
“黎姐,象章雯和陳偉一的婚姻,還有什麼存在的必要呢?倒不如給章雯一個解脫!我們整天說家庭暴力,都是指一方對另一方施以身體的直接打擊和攻擊,但是精神上的呢?難道就不算是暴力了嗎?而且,從人的接受上能力上來說,來自精神上的打擊遠比來自身體上的打擊要更大!從這個角度來看,章雯一直都在受著陳偉一的精神暴力折磨!僅憑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判決他們離婚!”
“你說的倒是一個新鮮的名詞:精神暴力!是啊,身體上的傷疤,癒合後便可以毫無痕跡,但是精神上的傷痕,對每個不同的人來說,有些可能會一輩子都記憶猶新!帶著這樣一種傷痕和那個人繼續生活,想想都可怕!”
“那,黎姐,我們能不能以精神暴力為理由來作出判決呢?”
“之前沒有這樣的例子,而且,你說的這些,是章雯和你姐姐的私人聊天記錄,屬於個人隱私,在沒有徵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我們是不可以拿來作證據的!唯一的辦法,是要章雯自己把這些寫成上訴材料遞交法院,但是,這需要多大的勇氣啊!章雯能做到嗎?”
“我聽說她現在報社每天都還是正常上班,根本都沒有人知道她提出上訴離婚的事!上次李虹兒還跟我說羨慕他們夫妻的恩愛呢!嘿,也算一大諷刺了!照她這樣的性格,讓她在那麼多人面前自揭傷疤,的確不太可能!怎麼辦呢?”
“涼拌唄!只能放一放,讓他們自己來採取行動!先看看這個卷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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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漫不經心地看著,無非是某男某女,結婚也有十幾年,想來是某男熬到今天,已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少許財富,於是便發覺,身邊的黃臉婆突然跟自己沒有共同語言了,也沒有興趣過夫妻生活,於是覺得壓抑,於是要求離婚……我把那個卷宗推在一邊,心裡還是想著章雯的案件,想起她白天人前的笑臉和堅強,夜晚無人時的脆弱和痛苦……
差不多下班時,昱航說來接我過去他那邊,我卻覺得懶懶的,無可無不可地答應了,下班後便在法院門前看見他,摩托車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