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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眸裡期盼的眼神,竟不忍心拂了他的意。“大衛,今天不能帶你們去中國城了,你們沿著昨晚確定的路線,慢慢看吧。”
大衛應了一聲,把很想站在一旁看戲的可可硬扯著離了開去。
“櫻~~”外人走遠,他把頭紮在她頸發裡,蹭磨著,“臉好疼哦。”
“沒吃早飯?”
“嗯。”
“上樓我煎個蛋給你。”
“耶!櫻萬歲。”牽著她的手,“刷卡,刷卡,開門,開門。”
“你知道你現在象什麼?”
“像櫻最英俊無敵的王子?”
“像林旺。”
林旺哦,切,林旺……算啦,就當他是世界上最英俊的林旺好了。反下,他也只是櫻的林旺,誰要敢動他的櫻一下下,他可以馬上化成一隻食人的猛虎!
煎了個蛋和培根,熱了一杯牛奶,餵飽了斯先生,然後取出醫藥箱,清理他臉上交錯的創口。
“你打架很笨嗎?被人扁成這樣?”
“柯毅那傢伙比我還慘耶。”
“柯毅?”沾著藥水的棉棒一頓,“你是和他打架?”
“不是他還有誰?不自量力的小子。”
“為什麼?”別告訴她是因為她。
“還不是那天我到街心公園找你,被他給看見。結果那小子時不時過來和我吵一架。臨上飛機前,徹底動了手,就成了這副模樣。”
“活該。”手下故意一重。
“噝~~疼,櫻。”
“忍著。”
“櫻。”
“嗯。”
“櫻。”
“嗯?”
“我想你。”
“嗯。”
“很想很想你。”
“知道了。”
“很想很想很想你。”
“算了。乖乖別動,留下疤概不負責。”
“不行,你當然要負責,你一定要為我負責喔,我一定要你負責。”
暈。這傢伙怎麼回事?饒口令?“好了,傷口處理完了,我不必為你負責了。”
“不要。”他抱住她的腰,將頭埋在她胸前,這親暱的動作使她下意識要推避,卻被他強行帶住。“櫻,我們交往吧。”
怎麼又繞回這個問題?她沒理由繼續沒有營養的話題,不語。
“我們交往,以結婚為前提,就像世間大多數男女一樣,好不好?”
她一愣,旋即問:“為什麼?”
咦?正常情況下,不應該喜上眉梢的嗎?怎麼他的傲櫻反應就是與眾不同。“什麼為什麼?”
“為什麼你要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什麼促使他改變了主意?一個以享受愛情甜蜜為主旨的人,怎會想到結婚?
“因為我不要櫻離開我。”遇見她之前,他是怎樣度過每一天的?他忘了。但是,他卻知道離開她之後,他是如何熬過每一刻的,內心裡如住了一隻名叫相思的獸,一點點啃噬他的心他的骨他的皮他的血。他坐立難安,他心焦如焚,那時他想,只要能見著她,就好;能見她在自己身邊,就好。可是,她不見了,家裡門庭高鎖,手機關機無音,那一瞬間,他甚至有瘋了的感覺:如果她當真就此消失不見,他該如何是好?
“因為不想離開我,你寧願委屈自己?”
“櫻,不……”
“我不要。”柏櫻推開他,從容起身,“你不必如此委屈,南楓。”
“不是委屈!”他急道,“我只是想明白了,只要是櫻,怎樣我都是快樂的。”
“為什麼?”她更迷惑不解了:他和她,才有多長時間的相識?他怎會如此確定,就是她?“你喜歡我什麼?你弄清楚了,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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