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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酒醉心裡明(第2/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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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省得她再去坑害別人——比如前面我說過的路妍幫我辦的案子,但是大部分時候我其實是懶得折騰,因為前後沒幾個錢,而且我把她送進去以後就不會有人上當了不是嗎?吃虧也不能只緊著我一個人吃吧,我知道不把她弄進去她以後還會拿這套去坑害別人,但那就不是我的事了——她是這樣的人沒有我的責任,她將來去坑害別人也沒有我的責任,但是我把她送進去關三到七年那可就有我的責任了不是麼?所以我因為懶得給自己增加什麼心理負擔就把她像放屁一樣放掉了,氣得路妍罵了我好久,說我這個人沒有社會公義又不是我把社會弄成這樣的對不對,社會怎樣跟我沒關係,但是把一個小姑娘關三到七年我是真的會有心理負擔的好吧就像一個笑話說,如果你有一個億你願意捐出來嗎?願意的。那你有一輛車願意嗎?不願意。為什麼呢?因為我真的有輛車社會公義什麼的我當然也可以承擔,起碼口頭上我是特別願意的,但是如果要我在公義和心理負擔裡選一個,我還是會選擇沒負擔,因為沒負擔可是真真切切每天都要體現在我身上的,公義什麼的,大家可以一起慢慢努力嘛,又不是我一個人去做一件事就能改變社會風氣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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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路妍說我缺乏正義感,她簡直是說到了點子上,因為我本來也不是什麼好人,做好人做得還不夠扎心嗎?

當然,我說起這個事,不是要討論什麼正義的話題,而是告訴你這個世上有很多人以為把一切都刪掉就能解決現實裡的問題,不行的,你只是沒遇到我有精神要搞事情的時候,不然你天涯海角都跑不掉。我後面進化出了一種類似因果論或者宿命論的觀念,喝多闖了禍絕對不會跑的,甚至還要留在當場把昨天喝多幹過的事情都問問清楚,該補償的補償,該清算的清算,該買票回家的回家,該爬起來擦地的擦地,跑有什麼用對不對

所以別人說的酒醉心裡明什麼的並不完整,我從來沒有這種體驗,那隻能說明你喝得太少了——我自己的話,要麼就不喝,要麼就是喝到斷片回家睡覺——過去喝多我是真的要胡作非為的,現在喝再多也只是記憶消失,第二天酒醒我一定是安全地躺在家裡或者賓館的床上,什麼東西都不丟,甚至包括打火機——過去不是的,我怎麼也把幾十張身份證丟掉了,老家辦身份證辦戶口那個工作人員是我高中同學,我只需要發一個字‘辦’,她就回一句‘你真尿性’,然後辦了證給我寄過來——至於什麼手機錢包這類玩意那就更不用說了,這也許就是我對手錶手機這類東西無感的根本原因——反正你是要丟掉的,可以用就好了那麼講究有什麼用

那時候大學我的確是把酒和色都佔全了,經常勾搭姑娘,幾乎每天都要喝酒——這倆樣往往就是親兄弟,這個來了那個就不遠了,而且這倆樣東西會摧毀一個人追求好姑娘的耐性——有那種一勾搭就上道的,你幹嘛還賤兮兮地跑去走那條艱苦卓絕的感情路不是嗎?所以我大學來往的那些姑娘大多數時候都只是靠著我外表上的欺騙性得手的,因此也沒給我留下太深刻的記憶——有時候去她們宿舍,有時候開房,極少數的情況會帶她們回我家——我說了我是個精神人,玩玩而已那種姑娘我一般不往家裡帶,那時候沒哪個姑娘是我第二天一睜眼就想看見的——你發現這個區別沒有?如果在外面,你不想看見一個女人躲開就是了,但是在家裡還能往哪躲?家是我最後的堡壘,這個地方不能輕易讓別人進來的。

當然,你單靠英俊去勾搭姑娘難免還是有點差勁,我那時候還佔了一樣就是多金——因為我畢竟是家裡唯一一個大學生,我爹對我的指望是很高的,上大學以後每週給我二百零花。看著是沒多少,我只告訴你,那時候我那些同學每週是五十生活費,我姑再給我二百,我可以說是富得流油——一般生活五十就夠了,哪怕我每天都在教工食堂炒菜吃一百也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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