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同學(第2/4 頁)
你倒是守信,不過我也不急,大半夜的,你一個女娃娃也是真能折騰。”
宋時從他手裡接過光腦,只是笑了笑,沒說什麼。
她在椅子上坐下,開啟光腦,果然有兩條訊息。
過了四個多小時,遊獵集團的人終於驗證成功了。
官方私信她把收款賬戶發過去,要將錢轉給她。
宋時將賬戶號發給對方,不過三分鐘後,一筆一萬聯邦幣的存款就到了她的帳上。
零變成了一萬,宋時心情也有些激動。
“有錢了?”旁邊的店主注意到宋時的神色,忙不迭開啟自己的光腦要掃描,“一晚五百,我掃你。”
宋時淡定將光腦伸過去,待對方即將掃到的剎那,她抬起胳膊指著門外,捂住嘴巴,做驚恐狀,“那夥混混好像又回來了。”
【叮,支付成功】
光腦傳出到賬提示音,但男人顧不得看,他迅速掏出櫃子裡的手槍,警惕地指向門口。
門外安靜的甚至詭異起來,透過有些被刮花的透明門簾,一道人影都沒有。
“好像是我太害怕了,看錯了。”宋時歉意道。
男人臉色難看,俯視宋時,在看到對方穿著自己女兒的衣服,聯想到自己的女兒,她也不過是一個小姑娘,害怕是正常的,便也將那股氣壓下。
宋時看在眼裡,出聲提醒,“你看一下記錄,五百我轉過去了。”
她在網上搜過,“高危險人物”的提醒只在支付成功那一剎那彈出來的頁面有。
之後的轉賬記錄裡是不會出現的。
“不用了,我剛才聽到了。”男人疲倦的坐回椅子上,將槍放回櫃子裡,揉了揉臉,“錢也付了,你上去休息吧。”
宋時沒走,“你這裡的房間可以租整月嗎?”
男人抬頭,“你要租啊?你家人呢?我看你還未成年,你父母把你趕出來了?還是福利院把你趕出來了?聯邦規定不能棄養未成年人,要不我幫你報案吧?”
他越說,越覺得宋時是個沒人要的小可憐,怪不得大晚上一個人在外邊飄蕩,都沒錢住旅館,當即情緒高漲,恨不得現在就打電話報案。
宋時連忙平息:“不是,是我自己要出來適應,他們給我租房的錢和生活費了。”
男人露出不理解的表情,顯然想不通宋時為什麼這麼想不開。
“我這裡一晚上五百,一整天九百,算下來一個月兩萬七,看在你連租的份上,給你算兩萬。”
雖然宋時有心理準備,但還是被兩萬這個數字嚇到了。
考慮到這裡距離她學校也近,房間環境也不錯,只能咬牙答應,“那我一個月開頭付七千,中間付七千,月末付剩下的六千,怎麼樣?”
雖然是第一次見到這種付錢方法,但考慮到可行性,老闆還是答應了。
“七千,我現在轉你,”宋時一頓,“我們還是先加聯絡方式,方便我們以後聯絡。我掃你。”
老闆拿出光腦任由宋時去掃,馬上收到加好友邀請。
老闆看見光幕上的內容,點選“同意”的手指顫抖了一下,他借勢按下“同意”鍵,默默將自己的姓名發給宋時。
“汪鼎。”
“宋時。”
改了備註後,宋時將七千塊錢透過轉賬的形式發給他。
加了好友後轉賬,就不會出現“高危險人物”提醒,這一點,宋時也提前搜過。
付了款,又只剩下兩千五,以這個世界的物價,宋時難免憂愁。
她吃飯就是個大問題。
“你不去睡覺?馬上就要五點了,你這個年齡,應該還得上學吧?”汪鼎抬起手腕看了看光腦上的日期,“明天也不是週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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