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第2/4 頁)
李鎮長如果是我男人,他讓我吃好飯好菜,穿金衣戴銀條,我高興地享受著金錢帶來的好處,是現象還是實質?而你成米作了我男人,讓我整天下地幹活,還對未來憂心忡忡,兩人常常吵架,你還動手打我,是現象還是實質?分得清嗎?分不清的。我並不是不懂得感激的人,只要你成米有本事讓我安樂無憂,我就對你好,就既給你現象也給你實質。
爸又在求我了:“青,給你媽說句話吧。”他好像要給我跪下的樣子。
我把手上的蟲子拈去,大聲說:“媽,沒啥不放心的,我嫁給成米,錢多得餵豬餵牛……”
我還想說話,說很長很長的話,可是堂弟說,我媽已經死了。
死了就死了,我一點也不悲傷。
成米說,我撕毀了他的書,就是撕毀了他的房子。他能躲進書裡,我往哪裡躲去?我只能躲進李鎮長向我求婚的日子裡去!可是成米全不理會我的感覺,一提到李鎮長,他就打我。其實李鎮長與他無冤無仇。李鎮長只是我的一個夢。
成米沒有權利阻止我做夢。
下雨了。好好的天,說下雨就下雨了。雨也欺負我窮,也小看我是成米的女人。你難道沒看見我的活還沒幹完嗎?
雨一下起來,天很快就黑了。到處是悽悽惶惶的顏色,是一副永遠也不可能富貴的窮酸相。
在莽莽蒼蒼的秋雨裡,我變成了田野上一隻黑不溜秋的土撥鼠。
秋天老了,白天死了。
天是不是還會亮,我不知道。我也懶得去想了,不然,我就沒有力氣走回家去。
窮酸的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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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老婆婆(1)
村裡又提回一個骨灰盒。
七丈的兒子去廣州打工,不明不白就被車撞死了。七丈接到電報,以為真像電報上說的兒子生了病,就過來請光三,想帶著光三一起去廣州。光三說,廣東的大醫院多的是,我是一個赤腳醫生,到那邊去獻醜啊?這是光三第一次承認自己醫術不如人。可七丈還是想把光三帶去,他雖然是彈花匠,在家裡落腳的時候少,可他也沒走出過大山,不知山外的行情。我覺得七丈是對的。那些外出打了幾天工的人,回來總是說城裡多麼方便,城裡人多麼富有,我就不信,再富有的城裡人,能比得過五丈家?每年的臘月,五丈要殺三條大肥豬,肉像生了雙胞胎的人家掛的尿布,滿院子都是,城裡人哪有這氣派、這口福?我那當了局長和處長的孫子,聽說只能到市場上割肉,一次割斤把,甚至幾兩,怪可憐見的,為這件事,我都偷偷哭好多回了。我那當了演員的曾孫女,還要遭孽,先在成都,後去上海,現在又到了北京,春告訴我,她在北京租了一間房,屁股那麼大,還是地下室,每月卻要六百元租金。她是唱歌的,可是,我從沒在電視上看見她。她爸說,別看在電視上露面的歌星不多,可學這門手藝的,多得像秋天裡的麥蚊。
我不相信城裡真的比鄉下好。孫子多次說要把接到城裡去耍些日子,我不去受那份洋罪。再說,望古樓去城裡打工的,已經提回三個骨灰盒了,還不算七丈的兒子。那三個人,一個被老闆打死,一個在煤礦被砸死,還有一個搶銀行,被公安追捕,他用槍打死一個公安,公安還手,他的腦袋當場就開了花。現在,又加上一個七丈的兒子被車撞死。
七丈要帶光三去,一是相信光三的醫術,二是怕花錢。光三的心再黑,也比不上城裡醫生黑,聽我當處長的孫子說,在城裡醫病,是什麼病都還不知道,幾百元錢就送出去了。
七丈相信光三的醫術,我也相信。城裡醫生比不上他。鄰近村子的兩個死人,硬是被光三醫活了。當年,如果山坡早請光三給五妹看病,五妹現在還活著……
不要想這事了,這些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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