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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送她回學校。第二天又在人民廣場見了面。她還是畫速寫。之後又吃晚飯。再之後,他見她的面,穿了我的絲光棉T恤。他請她給自己畫速寫,交換條件就是當場由她命題寫一首詩。他寫了,他說:“寫得還不錯,儘可能通俗吧。”我問:她看得懂嗎?他說她是異類,居然看得懂,而且還誇獎寫得好。她的命題是要他寫廣場鴿。他的詩裡有這樣的句子:
那些灰色的、白色的和寶藍色的閃電
就低伏在你的腳邊
隱藏了飛翔和自由的慾望
但是他的慾望是沒有被隱藏的。他開始了熱烈的追求。為了見到她,他守在學校的門外。他被保安阻攔,不得入內。我想象得到他那尷尬而焦灼的模樣、六神無主的模樣。他真的喜歡她。他喜歡一個女孩子的時候都是這樣傾情。他不會使用電腦,不會發伊妹兒和手機簡訊,不會聊QQ,他只用最古老的方法向她傾吐自己的一往情深:他每天給她寄信。當然,信裡面都夾了情詩。
也許那說吳儂軟語的女孩覺得這樣很刺激新鮮,很與眾不同,所以願意與他交往,用這種不合潮流的方式。他們有時就在人民廣場見面。那地方對他們來說有一種磁場。他請她吃麥當勞,喝可樂,打計程車送她回學校。車窗兩旁流動了燈光的海洋。
他又向我借錢。就像以往一樣,他借錢的口氣大得很,坦然得很。我拐彎抹角地問他什麼時候離開上海,繼續“在路上”。他說他不曉得,以目前的情況看,他可能還得待一陣子。我對他有些不耐煩了。他干擾了我的私生活。我和郵購公司的小李略略有了些進展。有個週末我試探地問她想不想去我那兒看碟。她居然顯出了猶豫,而不是一口回絕。但這個傢伙住在我那兒我是不可能把小李帶回去的。何況,我習慣了一個人住。
最可惱的是有一回,我發現我床頭的一口精緻的進口小鬧鐘不見了。那是我某次參加一家外企的新產品釋出會,對方贈送的禮品。另外還有一對小磁碟,也是精美的禮品,也不見了。他承認,這兩樣東西他拿去送給吳儂軟語了。他說女孩子就喜歡這些別緻的小玩意兒。
我生氣地罵他。我說啞馬你他媽的太不尊重人了。你至少得徵求我的同意,跟我打聲招呼吧。你不要把主客的身份搞顛倒了!
我罵他的時候他一點兒都不尷尬,臉上掛著壞壞的笑。他說別生氣嘛老兄,我們不是好兄弟嗎?好兄弟之間互相拿點東西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我以後跟你打招呼就是了,不生氣了好不好?
他接著就跟我打招呼了。他說我有兩個手機,能不能借一個給他用用,他走的時候會還我的。“放心,只給她打電話,不會打到貴州老家去的。我跟家裡沒有聯絡。”
他就這樣拿走了我的一部閒置手機。我當然還得給他辦張卡,預存兩百塊錢話費。不然的話他只能跟上帝通話。
我越來越煩他,巴不得將他掃地出門。他有太多的惡習。某些惡習我從前也有,但我現在早已改掉。我是他媽的正常人了。他永遠還在不正常的狀態之中,並且不自知,還以為別人都不正常。
我想起我的一位臺灣客戶跟我說的一個笑話。他說他老爸有一回從臺北開車去高雄。他在家裡,開著收音機,忽然聽到交通險情報道,說在快到高雄的高速公路某段有一臺小車正在逆行,請接近這段路的司機朋友千萬當心。他一想不好,他老爸此刻應當就在這段路上。就立即打他老爸的行動電話。他老爸在電話那頭很氣憤地說:兒子啊,哪裡只一臺小車逆行啊,是所有的車子全都逆行呢!
啞馬就是這樣的人。全世界的人都是不正常的,只有他正常。全世界的人都在逆行。
但我看見他趴在茶几上寫詩的時候我又心軟。他寫詩的時候的神情極其動人。光線從側面投向他的臉,勾勒出他清瘦的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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