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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第3/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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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演繹一部長篇小說,索性省略。

小蘭仙家是最早分到公房的那一批。60年代初的中國,分房子不講究賄賂,公房住進清潔工人老師商店零售員醫生等,真彷彿人人平等,絕無掛礙。小蘭仙的父親剛從大城市裡返回故鄉,老房子早歸了別人,居委會就分了他們家一套新公房。安居沒幾年,小蘭仙的父親便去世了,原因不詳。這不詳僅對我而言,因為事件發生時,我還太小,對鄰里議論半懂不懂,更不感興趣,等我長大了,偶爾有了興趣,人們已不耐煩回憶。回憶是相當具有時效性的,很多人意識不到。再說了,人生人死是自然現象。如果生是書本的第一頁,令人激動難耐呼之欲出,死則是故事的終結,一本書就此合上,何必多提。小蘭仙父親的去世由此很快成為客觀事實,客觀到不需分析,不需談論,延綿不絕的話題則是小蘭仙在父親去世那陣落下了病根。

小蘭仙的病在口語裡是“傻了”,在醫學術語裡是“輕度智障”。她外表與常人無異,甚至可以獨立生活,也就是說,涉及本能的,她都能應付,或許還有過人之處,比如說,她很會打扮,靠了一份原始的對美的熱愛。她的毛病主要在社會關係領域,拿捏不準社會上的是是非非,做一些讓世人評為“傻”的事情。小城裡頗有幾個傻子,而小蘭仙最出名,傻都一樣,但小蘭仙漂亮。漂亮也有不同,小蘭仙不算絕色,卻因傻而更漂亮。一來因了觀者的同情心,二來也因了小蘭仙心思一變,氣質也變了。自從小蘭仙變傻之後,心思單純,神情光滑,眼神很淺,淺到世人探索的目光剛落進去,便被濺出來,想重新進入小蘭仙的眼神,又發現太淺進不去,由此而生神秘感,由此而生美感。最重要的還是小蘭仙愛笑,尤其在人前。傻子成為世人焦點容易困惑,小蘭仙則不,越是人多,笑得越美,越超脫。

作為與眾不同的美麗傻子,小蘭仙格外招人疼,唸完中學,母親就把她留在家裡。小蘭仙家原本全靠父親一人收入,父親一過世,經濟一落千丈,好在母親善經營,自己每天外出打零工,大多時間幫人看孩子洗衣服,偶爾會挑河泥,這是一份不到最後關頭沒人願做的苦工。哥哥勇也偶爾幫忙挑OCTOBER河泥,雖然成績一向很好,“文革”期間原本也不可惜,中學一畢業就託關係在糧站找了份工作。“文革”後期,家中勉強衣有新裝,食有葷腥,夏天乘涼時,勇還喝點小酒,與鄰居李叔下棋。李叔的棋藝在小城屬傳奇級別,勇哥小時觀棋學棋,現在有機會切磋,很快棋藝飛漲,每次對弈都吸引了裡三層外三層的好事者。小蘭仙也愛觀棋,她看不懂棋,但她喜歡人多,她骨子裡喜歡熱鬧的人生,總覺得每天獨自做家務有些悽清。

換句話說,小蘭仙雖傻,但也有淡淡的歡喜與憂傷,渴望著友情。我就這樣結識了她。我當年還沒到上小學的年紀,也最好熱鬧,住得近,飯後就觀棋,雖然看不太懂。觀棋者中男多女少,我一般站在小蘭仙身邊。小蘭仙每次都自帶凳子,而我寧願站得雙腿發麻,也不想麻煩地帶凳子,再說真累了,就蹭小蘭仙的凳子。小蘭仙有時還會站起來,說她反正坐累了,正好由我來坐。一旦我坐定,小蘭仙就忘了自己是凳子的合法主人,站累了也想不到可以讓我重新讓出凳子來。我這樣佔了幾次便宜,良心不安,主動與她多聊幾句。我是出了名的淘氣假小子,小蘭仙一側頭,打量我的臉部輪廓,說我應該留長髮,扎兩個小辮一定很可愛。我說不喜歡扎辮子,麻煩,小蘭仙說她可以幫我。於是我注意到她的辮子,一絲不苟地伏在她肩上,像兩串熟透的黑葡萄,亮而富有生命的汁液。要到二十年後,我才明白何為豆蔻年華,而小蘭仙的黑辮子是豆蔻年華最美的花邊。我到底也為自己滿頭稀疏的黃毛苦惱,最嫉恨別人笑話自己黃毛丫頭,真心地羨慕起小蘭仙來。小蘭仙說,洗頭時稍稍加些醋就好。我一回家之後就跟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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