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年利潤1200萬的爆款專案(第1/4 頁)
截止到3月12日,東大電商平臺上總計有十二家大型外呼公司接觸了金玉。
這十二家外呼公司都是業務覆蓋全寧安省的巨無霸。
每一個都是真正的大客戶。
這些外呼中心涵蓋了股票,期貨,黃金,保險,理財,信用卡,直銷,保健品等多個行業。
金玉一視同仁地為各家公司免費搭建了【智慧外呼系統】。
並贈送給每家公司50萬個免費外呼次數。
忙完這些後,【智慧外呼系統】專案進入了短暫的靜默期。
這個靜默期大概在一週左右。
在這段靜默期裡客戶們要體驗、消化和理解這套先進的外呼系統。
當客戶們從內心認可了這套系統並對其產生依賴性後,就是金玉表演奇蹟的時刻。
在這段不算短的靜默期裡,金玉抽空去做了另外兩件事情。
一是給李妙妙的職業經理人班講了一場公開課。
二是將鄭豔告上了法庭。
3月15日,李妙妙組織的職業經理人班公開課按時舉行。
金玉懶得費勁巴力地更換課題。
索性用《商業模式創新》的課題再糊弄了一次。
結果無心插柳柳成蔭。
金玉的商業模式課程再次實現了對職業經理人班客戶的降維打擊。
一天的課程下來李妙妙的部門竟然收到了30份學費,總計進賬60萬元。
根據事先定好的協議,金玉獲得了10萬元的商業課酬。
這就純是沒事賺賺外快了。
3月18日,鄭豔被警方逮捕。
她的罪名是“惡意洩露、販賣商業機密”。
該罪名本身就夠判她三年的啦。
由於獲利金額巨大鄭豔還有可能面臨十二年的加刑。
雖然鄭豔在接受警方的訊問時堅稱:
“我沒賣過東大商學院的名單,你們純屬冤枉我!”
但據花翎的情報組收集到的證據顯示,
鄭豔透過將“東大的優質客戶名單”販賣給七家企業先後獲利60萬。
這些證據中包括了交易記錄,轉賬記錄,聊天記錄和通話錄音等等。
鄭豔根本就無可辯駁。
法律是講證據的。
根本就不是鄭豔的一句“我沒有”可以僥倖逃脫的。
花翎是怎麼收集到如此詳實的證據的呢?
一是鄭豔處事不密,賣完名單給自己留下了一屁股的痕跡。
二是花翎使用了鈔能力。
為了得到這些證據花翎光是現金就花出去七萬塊。
購買客戶名單的行為是不犯法的。
因此經手人在金錢的誘惑面前不介意把鄭豔給賣了個乾淨。
花翎在向金玉交任務的時候是這樣說的:
“鄭豔指定是出不來了,按照犯案金額來計算她將面臨十五年左右的監禁!”
“蔑視法律,咎由自取!”金玉毫不憐惜地說道。
金玉親自主導了對鄭豔的制裁行動。
大院長吳國強十分滿意。
商學院的員工們瑟瑟發抖。
吳國強的滿意來自兩個方面。
一是商學院鐵的紀律得到了維護。
二是金玉殺伐果斷的行事風格讓他很欣賞。
慈不掌兵,心慈手軟的管理者註定不會受到大領導的喜歡。
金玉並未在原則性問題上犯低階錯誤。
員工們的想法跟吳國強恰恰相反。
年輕人法律意識淡薄。
常常會有為了蠅頭小利鋌而走險的愚蠢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