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真愛+富婆=完美(第1/2 頁)
去菜市場賣魚之前小約翰先順路回家一趟,將重量不足一磅的小魚都放在自家的木盆裡面放水養著。
轉頭去菜市場的小約翰,用較低的價格將十幾條大魚都賣了,一磅重的大魚一條能賣個兩便士,但兩磅重的大魚就能賣個五便士了,總之,魚越大越貴。另外,海魚因為沒有土腥味價格也要略高於河魚。
倫敦人除了燉魚湯之外,也有煎魚吃的做法,一般一個成年人要吃飽,怎麼也要兩磅魚肉。如果是重體力勞動者,還要加量。
任誰一頓都不吃不下四五磅重的麵包,但是吃四五磅魚肉問題就不大。
十幾條大魚,總重量差一點不到三十磅,不過裡面有幾條大魚總計賣了三先令,也就是三十六便士。
現在英鎊雖然也有紙幣了,但用的個人很少,都是銀行和企業之間的轉賬用紙幣,說是紙幣,其實更接近現金支票,當然你拿到銀行的話,銀行絕對認賬就是了。
平時大家用的主要還是銀先令和銅便士,很多人終其一生,都沒見過金英鎊——因為對窮人而言,生活中根本用不到1英鎊這麼大面額的支出。
拿到先令和便士,小約翰掙錢的慾望更加強烈,轉頭又去河邊打窩釣魚了,這一次在父親母親回家之前,又釣了四條魚算著時間趕緊的提著魚桶回家了。
然後讓弟弟燒火,自己去處理魚,每天魚湯當然單調些,但是沒有湯根本消化不了那又乾又硬的黑麵包片啊。
不列顛也不是沒人想過飲食創新,那些仰望星空派、巧克力茄子你看見了,這就是下場。對大部分人來說與其品嚐那些暗黑料理,還不如老老實實的喝菜湯吃麵包呢。
中午一家人喝了魚湯泡黑麵包片之後,稍做休息就各自離開,小約翰也趕著下午多釣點魚繼續去市場上賣錢。
下午小約翰提著桶去菜市場賣了兩次魚,總計得到四先令又八便士。另外家中的木盆裡也多了十幾條不到一磅重的小魚。
家中木盆裡面養的魚最小也有半磅重,更小的小約翰都不稀罕釣上來。現在每次打窩釣魚,魚鉤上不是大一點的魚小約翰都不拉桿。
小約翰釣魚用的就是縫衣服用的鋼針彎了之後做的魚鉤,又沒倒刺,魚吃完魚餌之後,能輕鬆吐出來。也就是小約翰釣魚是意識流,不然就這個挑肥揀瘦的態度,就能被身邊的釣魚佬們打死。
晚上回家的時候,小約翰算計著身上有七先令又八便士了,這對十來歲的孩子而言,絕對是一筆鉅款,但是用作創業資金的話,那根本不夠看。
再者說,創業的話,小約翰暫時也不知道做什麼生意好。
畢竟家中三代人都是工人出身,沒一個有經商頭腦和經商經驗的。
家裡的情況,一切還算過得去,週日的時候,一家人會穿戴的整整齊齊的,全家去教堂做禮拜。
雖然說週日這一天一家人穿的乾淨整齊,但衣服並不合身,因為這些衣服都是教堂透過捐獻渠道送給窮人穿的舊衣服。
沒教會的存在,可以說,什麼陳勝、劉邦、朱元璋之類的豪傑早就從民間把歐洲的統治者幹掉好多次了。
拿英國來說,一千年來最大的逆賊也就出了一個克倫威爾,放在東方也就一董卓安祿山之類的人物。東方出了多少董卓安祿山啊,車載斗量。
從教堂做禮拜回來,小約翰衣服都來不及換,繼續提著水桶和魚竿出門去了。星期天工人能休息一天,可肚子不能休息一天啊。
家裡還有七八條不到一磅的小魚,晚上是夠吃了,可明天早上的魚還沒著落呢。做一個禮拜,已經耽誤小約翰半天釣魚了。
等小約翰再次從菜市場賣了魚回來,手裡的錢又多了1先令。同時也多了一磅紅糖和一塊兩磅重的豬板油。這都是小約翰在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