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不共戴天(第1/2 頁)
林白和對方見面,竟然有一種莫名的熟悉感,隨著中年婦人一聲我的兒啊,然後開始一邊抹眼淚一邊絮絮叨叨的說起了當年的往事。
林白原本不姓林,這一點林白自己也想到過,畢竟按照百家姓來算,重姓的機率不足百分之一。張王李趙劉楊這等大姓重姓的可能還高一點。
林白原本姓李,大哥名為李文彩,林白原名李文福,母親李王氏。
林白稍稍可惜,竟然不叫李白。
二十五年前,李家族裡有一位父親的叔叔,考上了進士,在青州府衙當了通判,後來轉任青州府同知。
李家也因此發跡,李文福的父親藉著叔叔的權勢,在青州開了一家絲綢店。衣食住行,穿衣是第一位的需求,絲綢店又專做有錢人的生意,不說日進斗金,也賺了不少錢。
可惜李文福的這位叔公,在十二年前,因急病死於同知任上。當時母親李王氏也勸過父親,把生意關了回家去吧,畢竟這年頭,沒官場罩著,生意根本難以做大做強。
不過那時候李文福的父親,賺了些錢有些得意忘形了,總覺得自己白手起家將生意做大做強,是商業奇才。
再加上那時候母親李王氏剛生下李文福沒多久還沒出月子,母親李王氏也就沒多勸,畢竟就算關店走人,怎麼也要等孩子大一些吧。
哪料到官場的規矩素來是人走茶涼,若是叔公是年老之後告老還鄉的,那對方說不定還給一點面子,可叔公是死於任上的,當時家裡也沒其他人中舉,在官場上沒有了聲音。
結果就是,父親親自領人押運的一條滿載絲綢的貨船遭了青州幾十年未遇到過的水匪。來了一個殺人搶貨。
為了撫卹死去的隨船人員,母親只好低價把絲綢店轉讓了,當時母親覺得青州太危險了,辦好喪事之後,連夜出城逃離了青州。
因為年紀太小在路上被顛簸等因素,當時李文福奄奄一息。母親這邊又心疼孩子,又怕對方還有追兵,乾脆將不適合長途跋涉的李文福留在當時夜宿的一家農戶寄養,也是看在對方孩子正在吃奶,補充一下營養的話,奶兩個孩子是沒問題的。
回到老家之後,因為家中沒了丈夫,大兒子李文彩那時候還不足四歲,家裡也是一攤事。來找李文福還是聽說了林白在這邊還“恩情”的訊息,好像和自家二兒子對應上了。
現在能找回來,還是多虧了今年大哥李文彩中了秀才,有了遊學的資格,這才能跨越府縣來這邊尋親。
封建社會是這樣,一般人出縣城都難,也就是有了功名的學子能擁有合法旅行的資格,不然農戶或者其他戶口,是不能離開當地治下範圍的,那樣就會成為流民。
此時很多人一生都沒有離開過出生地方圓五十里。
原本母親和哥哥,還以為李文福現在還居住在山洞裡,只是想著把李文福接回老家,等進村打聽之後才知道已經不是那麼回事了。沒想到李文福在這邊已經蓋上了三進的青磚瓦房,宅基地的面積竟然比老家的老宅還要大一些。
現在哥哥李文彩和母親李王氏也有些進退兩難,帶李文福回老家吧,這邊三進新宅子就要賤賣,而且估計不會有人花成本價的一半來這鄉下買房子。想賣出去就得虧本大出血跳樓大甩賣。
可老家院子縱然小一些,但也有三進的宅子一座,還有二百畝田地。其中五十畝地還是上好的水田。
這還是李家家道中落之後的生活水平,如果當年父親聽勸在叔叔死去後立刻結束在青州府的絲綢生意,現在李家生活要好得多。
不過也由此可見,任你什麼商業奇才,沒官員背景做靠山的,做點小生意養家餬口也就算了,生意做大了那就是死路一條。
以前的林白現在的李文福問母親:“母親,可知道爹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