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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吃人又算的了什麼?
不僅僅是死人,就算是活人都會被殺瞭然後吃掉。一開始的幾天,那些吃人肉的倖存者還害怕被人看見,後來根本不再害怕被別人看到,再後來那些人看石頭跟二丫的眼神都變了,完全是狼看到肉的眼神,畢竟嫩的肉比老的肉更好吃。
石頭隨身都帶著柴刀,二丫一步不離地跟著石頭。
一雙混著血漬跟焦炭的枯手一把抓住了石頭身後的二丫,另一個披頭散髮的人也猛地撲向了石頭。
“石頭哥!”二丫還未喊完就被拖走了。
石頭一瞬間拔出了別在腰間的柴刀,毫不猶豫地砍在了來抓自己的那個人的大腿上,頓時鮮血噴湧,那個人哀嚎著跪倒在地,石頭立刻跑著去追二丫。
……
石頭帶著一些在廢墟中撿到的乾糧跟二丫迎著朝陽,向東方走去。村子已經沒有了半點值得留戀的地方,留在村子只能餓死或者被人吃了,唯一的選擇就是離開。
石頭在追上拖走二丫的那個人後殺了那個人,他也不知從哪來的力量,竟然真的殺死了一個大人。
朝陽的光映在柴刀的刀鋒上閃著刺眼的光芒,好像還能看到昨日的鮮血。
兩個孩子,一大一小,緩慢地在荒野上前行,直至消失在盡頭。
第三章 野狗、烏鴉、柴刀
石頭已經餓了好幾天了,二丫還好一點,畢竟食物都是優先供給她。可是對一個七八歲的孩子來說餓一頓都是撐不住的,更不用說一天甚至好幾天,今天晚上還找不到吃的,他倆就沒有力氣繼續向東走,不繼續向東走就意味著要在這荒野中變成一堆枯骨。
比餓更急需解決的是渴,現在的渴就像是病一樣,給人很痛的感覺。在一無所有的荒野中生存下來,對兩個七八歲的孩子來說實在是太困難了。
石頭用柴刀割開了自己的手腕,讓鮮血流了出來,風很大,能將血腥味傳出很遠。
一群烏鴉來的最早,烏鴉跟野狗這兩種生物是饑荒的年代最繁榮的兩個物種,無數死去的人跟動物讓他們急速繁衍,也讓它們肥壯無比,就算它們肥胖到飛不動、走不動,已經吃不下一口食物,它們也對鮮血趨之若鶩。
石頭撕碎了衣服綁住了手腕,藏在了荒草中,緊握著手裡的柴刀,緊盯著遠方,二丫則被他安排在了不遠的地方藏好。
肥胖的兩隻野狗,從遠看就像兩隻消瘦的豬一樣。
石頭緊盯著緩緩走過來的野狗,手裡的柴刀握的越來越緊,這兩隻狗關係著石頭跟二丫能不能再活下去,他必須殺死這兩隻狗,殺死這兩隻狗才有食物。可是這兩隻野狗站起來比個少年都高,石頭只有它們一半高,力量跟體力上都比不上野狗。
經常吃肉的狗會像狼,更不用吃生血肉的狗,這樣的狗已經是瘋狗了,最難對付的就是瘋狗,就算是一個強壯的大人都不一定能夠鬥得過一條瘋狗。
石頭唯一的優勢就是骨子裡的瘋狂勁,他可以不要命地去拼。
兩隻野狗走的很謹慎,一前一後,每時每刻都警惕著四周的風吹草動。但是伸長的血紅色舌頭流露出它們對鮮血的貪婪,它們的鼻子不斷在空中吮吸,鮮血的芬芳刺激著它們,致使它們暫時放鬆了警惕。
石頭緊盯著這兩隻野狗,手中的柴刀握的越來越緊,屏住了呼吸。
野狗近了,已經來到了石頭藏身的旁邊,只隔著一層野草。野狗並沒有發現四周的危險,然而它們還是十分的謹慎小心,不斷地四下張望,就在其中一隻向石頭藏身地方向望的時候,石頭猛地跳了出來,揮舞著柴刀砍向了一條野狗。
其中的一條野狗一慌亂,立刻掉進了陷阱裡。石頭雖然很小,卻是個好獵人,能夠合理地利用風向、準確地判斷出獵物的路線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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