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4/5 頁)
他們特煩。
“對了,我母親好像想要把我帶到國外定居。依我看,我不如去跟你混,當個狼孩。可惜把我扔進狼群裡,大概半小時都活不下去。”
小狼崽從被窩裡爬起來,爬到郭承雲的手邊。
郭承雲抬手推開它:“現實一點,別讓我難過。有時候狠狠心趁早了斷,就不會難過。
“明天早晨我們就動身,會有很多人一起走,我沒辦法跟你道別,所以我們現在就把該說的說完吧。
“以後應該不會再見面了。我這窗子以後就不開了,你該幹嘛幹嘛去。
“在你爹心裡,你永遠是爹的寶貝。如果明白了,現在就乾脆點回去。他們經常進來,這裡很危險。”
小狼非但沒回去,反而快速地起身,一個疾撲,快準狠地咬住了郭承雲的手腕。
“啊!!”
那種鑽心的痛,讓郭承雲完全沒防備,短促地叫了起來。
痛的是他的手腕,還是心臟,他不知道。
郭承雲用盡全力想把它抖開:“快滾開,會有人來!”
他覺得這種關頭還慣性地想給小狼保命的自己,真是瘋了。
但是他打心底裡更無法接受的是,養了幾年的小狼被打死在鮮紅血泊裡的場景。
☆、白狼王不可貌相(八)
樓上傳來眾人雜亂的跑步聲,小狼心有不甘地放開郭承雲血流不止的手腕,後跳幾步,縱身一躍出了窗子。
門被大人們撞開,郭承雲雙眼無神地看著他們。
被一手養大的同伴反咬一口的他,從沒覺得這麼迷茫過。
郭母驚慌地奔過來,檢視他被啃出牙印的手腕。
一個郭母帶來的黑西裝為郭承雲處理傷口,傷口在拭去血跡後,呈現深紫色,周邊的面板都發青了,如同中毒一樣。
“快綁住手臂!”
“來不及了,比血迴圈的速度還快……”
同樣西裝革履的二舅問:“表弟,你被什麼東西咬了?”
郭承雲無力地搖頭。
“這不是一般的咬傷……”大舅在郭母身上拍了拍,“你去找爹來商量一下。”
郭母從床邊起來,嘴裡叫著“爹”,出去找郭承雲的外公。
剩下的人站在那裡各抒己見。郭承雲從他們吱吱喳喳的談話聲中,大致瞭解到,這是狼王留下的記號。
“狼王剛才來過了?”有人問。
郭承雲被問得發矇。
外公拄著柺杖進來,審視郭承雲的傷口,看了幾秒,忽然差點癱倒,二舅趕忙上前去,扶他坐到椅子裡。
外公迅速地揮退了眾人,只留下郭承雲的大舅、二舅、母親。
等其他人都走光了,外公才說:“沒錯,這就是狼王的刻印。捕獵隊中一直流傳著這樣的說法,這種印在左腕上的刻印,就是被列入捕獵範圍的意思。在以前,如果獵人捕捉到左邊爪子上有記號的動物,就算已經打死了,也不敢帶回家。並且獵人全家會從此改行種田,以免碰上狼王,被用命來換。”
郭承雲的大舅問:“也就是說,被打上獵物記號的表弟,反而得到狼王的庇佑,除了“審判者”,沒人敢動他。”
“不行!我要馬上帶他走。他是我兒子,就是我的人,我要他活著他就死不了。”郭母搶白道。
大舅反駁她:“你不能帶出去,外面的世界是‘審判者’的活動範圍,你不就是因為這裡安全,才一直把他留在這裡?”
“當成女孩養不就行了?審判者’絕對想不到,”郭母壓低了音量,“‘不管是狼王還是‘審判者’,都搶不走他。”
“人類違背不了上蒼制定的規律。”郭外公神色肅穆地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