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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整理衣服和頭髮一邊說道:“第一次到我家來,讓你睡在這裡已經很不合適了,我要是再留下,媽媽會打死我的。”
秦歌忽然坐起身,興奮道:“再說一遍。”
“什麼?”
“再說一遍‘媽媽會打死我的’,聽著好刺激。”
“滾!”
秦歌哈哈一笑,重新躺倒,宋嫣然蹲下身為他脫去鞋子,然後又拉過薄被為他蓋上,最後輕輕吻了下他的額頭,坐在床邊說:“睡吧!我看著你。”
她做的很自然,說的很自然,秦歌聽的也十分自然,彷彿兩人根本不是剛剛才認識的,而是已經共同生活了好久。
有些人,即使相處了一輩子,也像陌生人一樣;而有的人,只見一次,就能像相處了一輩子一樣。
印尼本來天氣炎熱,可當秦歌閉上眼不久,外面陽光明媚的天就陰了,沒有雷聲預告,細細的雨絲就落了下來,被風吹進窗扉,哄人入夢。
這一覺,是秦歌到印尼以來睡得最死最安穩的一覺,睜開眼時,天色已經變暗,看看錶,竟然睡了足足十二個小時,從早晨七點睡到了晚上七點。
摸索著開了床頭燈,他正要下床穿鞋,房門就被推開,宋嫣然端著一個托盤進來,看見秦歌醒了愣了片刻,取笑道:“沒想到你還有當豬的潛力。”
秦歌不好意思的揉揉眼睛,說:“你的床香,睡得踏實。”
宋嫣然脫口而出:“踏實你就多……”
說到一半猛然反應過來,紅著臉低頭把托盤放在桌子上。
秦歌調笑道:“多什麼?怎麼不說了?”
宋嫣然白他一眼,把筷子塞進他的手裡,沒好氣的說:“哪兒那麼多廢話,吃你的飯。”
秦歌低頭一看,托盤裡是一碗豬排面,一盅老火豬骨湯,還有一小碟爽口青菜,這種搭配,一點都不像家常的飯菜,倒像是餐館。
宋嫣然看出他的疑問,說:“我父母本來是想要請你好好吃一頓的,但是你一直不醒,我想你也不願意讓我家人等著你,所以就和他們先吃了,這些是我給你單做的,嚐嚐味道如何,要知道這可是祖傳的手藝,我爺爺當年就是開茶餐廳的,只可惜被我爸給敗的現在只能賣些早點。”
秦歌啥話不說,開吃。
宋嫣然沒說大話,簡簡單單的兩樣吃食,味道確實不錯,雖然說不上絕頂美味,但正適合餓肚子的人,至少當個居家賢妻綽綽有餘。
一邊狼吞虎嚥,一邊衝她豎豎大拇指,兩人就像老夫老妻一樣,不需要虛偽的誇讚,一個眼神,一個動作就已足夠。
宋嫣然坐在旁邊,託著下巴安靜的看著他,看著看著,便淚眼朦朧起來。
她所有的自然都是偽裝的,這是她人生的初次愛戀,即使再灑脫,又怎麼可能做得到這些?
只是,秦歌在印尼只有三十天的時間,或許他們之間的愛情也只會存在三十天,三十天過後就天各一方,三十天……
她只是想把三十天過成一輩子那樣。
一頓飯,秦歌吃的滿頭大汗,宋嫣然沒讓眼淚流下來,所以他也假裝沒看見,在索吻被嫌棄之後,滾進衛生間洗漱去了。
收拾完,天色已經全黑,秦歌不適合再住在宋嫣然的屋裡,便告別了她的父母,由她送出了門。
走在前一天男人背女人的路上,秦歌自然是不斷的插科打諢加調戲,宋嫣然沉默著,他說到可樂的地方時就笑一笑,說到流氓的地方就瞪他一眼,該有的反應都有,就是不知道說什麼。
良久,她終於開口,說的卻是:“謝謝你。”
“啊?”秦歌很意外,問:“謝我什麼?”
既然開了口,儘管只是一句廢話,但至少給了宋嫣然很多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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