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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法官笑了笑,「對我來說是有點莫名其妙。」
「兇手抽的是香菸嗎?不大可能。」
「你怎麼能,」波林傑問,「得出這個結論呢?」
埃勒裡嘆了口氣說:「如果抽的是香菸的話呢,六根火柴就會有六個菸頭,香菸很少需要用一根以上的火柴來點燃。六根火柴,還都燃燒的差不多了,說明抽了好多支香菸。很好,那麼吸菸的人把這些菸頭弄到哪兒去了呢?我們知道兇手是把盤子用作菸灰缸,因為安德麗亞在裡面發現了六根火柴。那兇手不會把菸頭也丟在裡面嗎?但是安德麗亞沒有看到盤子裡面有菸頭或菸灰。這時候,兇手並沒有估計到會有人來打擾,所以也沒有理由把菸頭藏到別的地方去。如果兇手是在安德麗亞到來之前抽過香菸,那麼菸頭應該在桌子上的盤子裡,或者是地毯上、壁爐裡,再不然就是在屋外的窗子底下。但是,盤子裡邊沒有這些東西。屋子的地毯上或是任何一個角落也沒有發現一點菸頭和菸灰的痕跡,甚至連一根菸絲也沒有。如果有人用腳把香菸踩滅的話,地毯上會有燒焦的痕跡。甚至如果兇手這樣把菸頭踩滅後,再把菸頭和菸灰扔到外面的話,也是會留下痕跡的。至於屋子外面窗子底下的地方,我們也沒有發現任何東西。我剛才也說過,屋子外面除了金鮑爾之外,沒有任何人的足跡。說明兇手不可能把菸頭和菸灰扔到窗外,然後在離開的時候再帶走。」
「那麼經過這樣的分析,已經很清楚了。儘管兇手在安德麗亞來之前曾經吸過煙,但絕對不是香菸。那隻可能是,」埃勒裡聳聳肩說,「雪茄或者菸鬥。」
「而且很明顯,雪茄也會留下菸灰,可能沒有菸頭。因為對於香菸的菸灰的分析同樣適用於雪茄的菸灰,所以這種可能性也可以排除。另一方面,菸鬥就根本不會留下菸灰,除非把它倒過來磕,這樣好像沒有必要。除此之外,陸續使用了六根火柴也符合抽菸斗的特點。菸鬥經常會熄滅,需要重新點燃。然而,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把它限定在菸鬥或是雪茄的範圍。只要把香菸排除在外就可以了。」
波林傑說:「是的,是的,當然了。我現在已經明白了。」
&ldo;顯而易見,如果兇手抽雪茄或者菸鬥,那麼這個兇手一定是個男人!&rdo;
&ldo;漂亮。&rdo;梅南德法官衷心地點了點頭,&ldo;相當有道理。按照這樣的推理,女人自然就被排除了。但是所有的證據都顯示兇手是個女人。&rdo;
&ldo;那麼所有的證據,&rdo;埃勒裡反駁道,&ldo;都是錯誤的。如果你要靠邏輯推理破案,就一定要有論據支援它,否則就將陷於猜測。由我們剛才的推論,兇手被指為男人,而證據顯示是一個女人。那麼證據要麼是被誤導,要麼根本就是假的。證據說犯罪的人一個戴著面紗的女人,而我們的推理說:不,兇手是個男人,那麼有可能是一個男人打扮成一個女人,而且面紗也就成為他為了掩飾一些無法改變的男性特徵的重要證據。&rdo;
「事實上,我越仔細研究我的推論,就越堅信它是正確的。至少還有一個小小的細節可以從心理學的角度證實兇手的性別,就是由這個小小的細節產生了最令人震驚的發現。」
「那是什麼呢?」法官忍不住問道。
「這一奇怪的現象就是沒有使用口紅。」埃勒裡笑著說。
他們全都不明白是怎麼回事。
波林傑用手託著下巴說:「沒有使用口紅?天哪,奎因,這簡直是無稽之談。」
「多謝誇獎。當然,這能算是證據嗎?我們知道這個兇手,我們先假定是個女人,需要馬上給安德麗亞寫一張字條。我們也知道在那個屋子裡沒有任何普通的書寫工具‐‐關於這一點我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