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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鈔,五月八日黃昏本人敲門面取,入九日帳)(有親筆預支收據為憑)稿未到。
七月四日付二千元(五源支票,當日原票退還本社登出)。
(說明)以上七次共付九千元。除退還二千元支票一紙外,實付七千元。當時言明每期稿費一千元,共刊六期,尚少一期稿子,即多付一千元,以上除面致外,送公寓二次,均有回單蓋章為憑。尤以最後一次——五月八日深晚,張小姐本人敲門向店夥手預支一千元,自動書一收據交由店夥為憑(現存本社)。自此次預支之後,竟未獲其隻字。故就事實言,迄今仍欠本社國幣一千元。(《語林》)
一、平襟亞與張愛玲(5)
“灰鈿”之宣告
汪宏聲
公俠兄來告,謂張愛玲有稿投語林,聲辯所謂“灰鈿”事,實予一期中“莞爾”一語所引起雲。聞之良深抱憾。予之“若有所悟”乃指愛玲因平先生不加稿費,而縮短篇幅,頗與一稿充兩期作文事相類,故而“莞爾”並非即以“灰鈿”確有其事,亦非以學生時代一篇作文充二篇與作家時代之“灰鈿”云云有何因果關係也。予素怕爭論,更怕人因予而引起爭論,“灰鈿”一案,已成過去,今竟因予一語而舊事重提,予實不勝其惶恐!(《語林》)
與秋翁並無難過
柳絮
秋翁讀我《灰鈿案平議》一文,謂餘存心與他難過,其實餘與愛玲女士秋翁先生,兩方皆無恩怨可言。前年文字徵嫌,在秋翁或猶深記,餘則已根本不放在心上,今以秋翁“存心難過”之言,始憶往事,頗悔落筆不慎,又以“平議”一文而招是非焉。
秋翁宣告文中,謂千金稿費,雖半年如一日,然愛玲女士之文稿字數,則已由萬字而減至五千字,實際上等於增酬。餘按以今日物價之高,五千字而給酬千金,倘亦與失面相悖矣。愛玲女士由遞減字數而至擱筆,其為不滿於稿費,理由至極明顯。秋翁先生所謂“按月給一千元,任她寫多少字”,胸襟自是寬大,然愛玲女士為《永珍》作長篇,究不能由萬字一期而暴減至千字一期,此意不知秋翁先生亦曾想到否?
順告秋翁先生,弟與任何人皆無難過,何況同為執筆人,幸釋錦注。(《力報》)
灰鈿
文帚
秋翁在他報撰《記某位女作家》一文,並注“一千元的灰鈿”六字,則針對張愛玲女士也。
戰後上海文壇,蘇青、張愛玲與潘柳黛稱女作家中三傑,蘇青以散文勝,張愛玲以小說勝,潘柳黛以多幽默感和熱情橫溢勝。此三人中,其實張之散文造詣亦深,有譽為當世女作家中之祭酒者,亦非溢美之詞也。
秋翁所謂“一千元的灰鈿”者,實言《永珍》雜誌曾預付張愛玲一千元稿酬,而數月以還初無一字寄來。惟據柯靈兄言,此款張擬退回。其實秋翁固不在乎此戔戔一千元,實由氣她不過,今餘以朋友資格為秋翁進數言,閣下豈非歡喜跳舞乎?一千元縱為灰鈿,則亦視若坐檯子,譬如攪落在別人身上可也。(《力報》)
女作家生財之道
一帆
十個人是九個沽名釣譽的,誰不喜歡名利雙收?真可謂“風頭可出直須出,莫待無風空出頭”,例如,“女作家”張愛玲就是其中之一。
張愛玲從“投稿”開步走,沒有一年,居然登龍有術,走上文壇,而且進一步儼然居當今“女作家”首席的地位(?)(編者注:原文如此)卻是出足風頭,因此利用這“出風頭”的機會,一面印單行本,贈送照片做號召,一面又寫舞臺劇本。
據說:這一個舞臺劇本,曾經刊過雜誌,如今又集在單行本中的《傾城之戀》。她自己的小說改編者,以香港作背景,故事也挺別緻,搬上舞臺,以張愛玲今日之“名”與“譽”,說不定能大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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