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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聯絡,並不是所有編書人都掙錢,很多老師為了評職稱自己花錢出書。”
我吃驚不小:“你的意思是我出書還倒賠錢?上次開庭吳原親口承認我有一個兩千多元的稿費,那是第二次支付的,你們怎麼又不承認了?”
法官:(翻看上次庭審記錄)“吳原承認有2400元的稿費。”
說實話,我對這位律師的胡攪蠻纏頗有意見,雖說收人錢財,替人消災,可是,難道他對事情的真相一點都不瞭解嗎?心直口快的我忍不住說了句:“你這個問題真是無聊。”
不料這句話卻令他們大動肝火,婆婆首當其衝,指著我大聲斥責道:“你不能這麼說!”
吳原律師得到擁護,聲調一下抬高,對我大吼一聲:“誰無聊!”兩隻眼睛對我怒目而視,全然失卻了剛才的儒雅。
吳原更是來了勁頭,他“騰”地一下跳起,揮舞拳頭,臉色漲得通紅。
三人結成統一聯盟,從聲勢上造成強大攻勢,對敵人步步緊逼……
(三)電腦
婆婆:“電腦是結婚後買的。”
我說:“電腦是用我的紅包錢買的。”
法官:“只能按婚後財產來分。”
我說:“可以。”
(四)孩子
法官:“孩子問題,原告什麼態度?”
婆婆:(忽騰站起,怒目圓睜,厲聲吼道)“她的孩子!叫她養!!她對孩子但凡有一點點感情,絕不會鬧到這一步,她這樣的母親,天下少有!!!她本來就有病,人品極差,一家子都不是好東西,……她打我!!!!”
這幾句話令我如遭五雷轟頂,眼前一陣眩暈,我聽見自己聲調都變了:“我啥時打你來?”
我母親氣得渾身哆嗦:“你這個當老的,說話傷天理!不怕遭報應?你們一家子怎麼對的她?打她,不讓她吃飯……我閨女健健康康地嫁過去,你們給折騰出病來了,又不管她,孩子也不讓見,財產全弄成你們的,現在又說出這樣的話,……你,你們還是人嗎?你賠我閨女!我就這麼一個閨女啊!!嗚——”
婆婆提到的孩子,正是我心中永遠不敢觸及的那塊傷疤,我一下情緒失控,放聲大哭,我媽也淚流滿面,母子二人哭作一團。
婆婆鼻孔中哼出一聲:“哼——你閨女?不在那兒坐著嗎?”
我母親氣憤至極:“俺閨女有病,你想把她逼死啊!”她轉向我:“我苦命的孩子啊,你怎麼找了這麼個婆婆家呀?”
婆婆這時慢慢起身,不緊不慢向門口走去,臨近門口,扭頭以她高傲的冷冷目光瞥了一眼痛哭的母子倆,鼻孔中發出第二聲嘲諷:“哼——一對潑婦!”轉身以極其優雅的姿勢踱出法庭。
吳原見他媽撤了,一秒鐘也不耽擱,以極快的速度緊隨其後。
吳原律師見他方當事人全部退席,也收拾材料準備離開,他路過我跟前,我情緒激動,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叔叔,你被他家給騙了,叔叔,你聽我說……”
吳原律師並不理睬我,他一把甩開我的手,頭也不回走了。
這時法庭裡進來了其他幾位法官,大家望著這對悲憤交加,悲痛欲絕的母子,眼中流露出同情的目光。
庭審在我和母親的慟哭聲中結束……
4 判決
4 判決
《五次開庭的折磨》
自2006年10月16日,我向法院起訴離婚起,其間經歷了人世的世態炎涼,人情冷暖。五次開庭令我身心俱疲,幾欲求死,其心情無法形容。
2007年9月28日,判決書終於下達了。
其中:認定三萬元是吳原向別人所借債務;六千元保險判給吳原;家產大半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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