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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想,那時候還挺逗,小小年紀面子來面子去,長大了,就學會捨棄很多東西了,畢竟要活著,畢竟不是一個人活著。

她那一晚的眼淚好像流到我心裡,後來許多年,我都沒忘記。因為那是她在我面前唯一一次流淚,她很少哭,我在她面前哭的次數比她在我面前哭的次數多多了,說到這裡總覺得自己挺丟人的,不過我已經練出長城般厚臉皮,也不怕怎麼樣,我這一生對不起的人只有她,在她面前,我活該低到塵埃裡去。

言歸正傳。

實驗班有三個,開學那天我碰到了沈默生,兜兜轉轉,我和她又成了同學。

她變了,當然我也變了,人總是要成長的,不變的是死人。她更冷靜,沉著,氣度非我這樣的人能企及。我開始談戀愛,考試理所當然的成為班級墊底,年級也不遑多讓。高中的競爭壓力比我想的要重的多,於是我開始尋歡作樂,開玩笑,就是談了個戀愛,對方是普通班的一個長相很甜美的女生,留長髮,總是梳著兩個辮子,我覺得她很好玩,忘了說,她叫唐糖,一聽就很甜。

我們度過一段非常美好的時光,如所有人青春時期的戀愛。實際上她究竟長什麼樣子,如今過去十幾年,我早已忘卻,連同性格一併忘記了。也許很多時候就是這樣,或處於選擇性,或因為不由自主,人會忘記很多事情,就像卸下包袱。唯有如此,才能接著往前走,而不至於背著整座泰山,那樣走不動,也喘不過氣。

我沒想過的是,她高一結束那年會不告而別,這件事讓我傷心了好久,因為我感覺很沒面子,那時候面子大過天,我就是這麼一個膚淺的人,還去買醉。

沒想到沈默生會在學校,沒想到她整個假期都沒回家。

我買醉,她陪我,後來我忘了發生什麼事,隱隱約約記得被人連拖帶拽,全身上下都很沉重,像駝了八百公斤的秤砣。醒來後看到她,依舊在學習,分明喝的比我多,但卻比我清醒。我發現自己的酒量連個女生都不如,心如死灰,甘拜下風。

她素來不苟言笑,那天倒是笑了,頗有些冰消雪融的味道,就像初春的陽光照到雪上,有一種破碎的、閃爍的美。

我第一次領略到她的美,一種超越年齡的,成熟的美,那一瞬間我有些自慚形穢,心裡發誓也要活出個人樣,我想我和她的差距太大,她的成就屬於自己。我所依仗的成就和底氣全都來自我爸,這樣不好。

我的發誓沒過兩天就被自己拋到腦後,畢竟輕鬆起來太痛快,想要變好卻有千難萬險,我可以給自己找一個理由好好學習,卻有千百種理由去玩。那個愛學習的我被愛玩的我直接打死了,於是我又開始玩的不亦樂乎。

那段時間爸爸和媽媽在家的時間越來越少,二姐高三,忙的要死,大姐在大學,一年只有兩次回家,家中只有我一人。媽媽辭了保姆,給我錢讓我在外邊吃。我吃的不多,剩下的錢都充到遊戲裡,在裡面呼風喚雨,只有這時候我才覺得自己有出息。

我想我還是不夠敏銳,很多事情在那時候已經有了端倪,但我一點也沒察覺到。等到大廈傾覆的時候,我才意識到家裡的東西一點一點減少,我沒發覺。

我是個傻子。

爸爸不知所蹤,債主圍著公司和家裡,一瞬間所有的事情都壓在我頭上,我覺得喘不過氣。我有些不知所措,但白天還是照常去上學。在學校期間我感覺到輕鬆,甚至產生了愛上學習這樣的錯覺。那個電話打到我這裡的時候,我在上課,甚至前所未有的認真聽講,但那個電話直接打破了我的白日夢。警官以非常平靜的口吻告訴我他們發現了我父親的屍體,讓我前去認領。

接完電話,我渾渾噩噩的回到教室,坐下來,翻開書,我六神無主,一瞬間不知道到底該做什麼。沈默生察覺到我情緒不對,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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