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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仙穿著潔淨的白襯衣和藍色褲子,一身光潔的走進廚房,上手就拿了一個豬蹄:“真香啊。”
宋臨仙沒說什麼,把豬蹄和排骨端出來放到桌上,又一個個把菜端好,再盛好飯,又是拿筷子又是拿調料的,等她忙完了,就看到宋玉仙和宋文彬一人一個豬蹄啃的正歡。
而方芳一直把排骨往這兩個人碗裡夾:“多吃點,趕緊吃,多吃肉才能長高個。”
等到宋臨仙坐下,方芳趕緊把剩下的半盤排骨和宋德分了:“臨仙啊,你看你這兩天怎麼這麼胖?晚上就少吃點,多吃青菜拉拉膘。”
宋德悶頭吃排骨,一句話都沒說。
宋臨仙端起碗,夾了些青菜慢慢嚼著。
她前世的時候年紀小,受到這種不公正的待遇會說上一兩句,但是遭到的卻是宋德的鎮壓以及方芳的打罵。
這一世,她也不愛逞這等口腹之慾,也犯不著為了一兩塊肉去挨訓。
再說,她現在手上有錢,不說從老王頭還有唐大爺那裡掙的錢,就是這些天替方芳買菜買飯攢下的錢也完全夠她吃肉了,她真不眼饞這幾塊肉。
方芳滿意的點頭:“嗯,我們臨仙就是乖。”
宋德抬頭看了宋臨仙一眼:“排骨做的不錯,明天晚上再弄點。”
宋臨仙笑著答應了,又跟方芳說:“媽,每天買肉買排骨的,我手上錢不多了,您再給我點。”
鑑於宋臨仙這幾天表現的好,方芳很高興,在錢上也就不太摳門了,回屋又拿了二十塊錢遞給宋臨仙。
宋臨仙把錢收好,想算著明天買什麼好東西,反正她已經決心要離開宋家,也犯不著替宋家省錢。
還有,宋臨仙可是知道宋德和方芳這兩個人的,這兩人別看表面上不顯,可內裡都是很會抓錢的,宋德在商業局是個處長,如今改革開放初期,國家主抓商業,商業局是很能撈錢的。
方芳則在醫院做醫生,工資雖不高,可能撈著好多好處,他們每個月除去工資,灰色收入很多,可以說,宋家不缺錢,每天只是吃點肉,無論如何是吃得起的。
晚上,宋臨仙寫完作業又修習了一會兒。
第二天她四點多鐘就起來了,先圍著舊城區跑了一圈,隨便找了個人少的公園盤腿坐下準備吸收第一縷東來紫氣。
她才坐下來,就聽到遠遠的腳步聲傳來。
宋臨仙皺眉,趕緊走到一旁的灌木叢中藏好,再隱藏好自身氣息。
她才躲好,就看到一個穿著深灰中山裝的中年男人走了過來,他站好之後四處觀察,見四周靜悄悄的沒一個人影,就大鬆一口氣,然後右手伸出捂住胸部,不住的喘息著。
過了片刻,就見一輛軍綠色的吉普車順著馬路開了過來。
車門開啟,從車上跳下一個穿著墨綠軍服的青年。
宋臨仙悄悄偷看,就看到那個青年個子還真高,大概都快一米九了,墨綠軍服穿在他身上更顯出他的好身材來。
軍服挺括的肩部使青年的肩膀顯的寬厚,腰間扎著的腰帶更顯出他的窄腰來。
尤其是那條墨綠的軍裝褲子更使青年那兩條大長腿顯露無疑。
這樣的好身材……
宋臨仙歷經兩輩子也沒見過幾個男人能夠擁有的。
她再往上看,就看到軍帽下邊一張稜角分明,霸氣十足的臉來。
男人的眼睛不是很大,眉毛濃重,鼻直口方,按理說,每一樣五官都不是太出色,可偏偏組合到一起就是那麼霸道,那麼有存在感。
即使五官再出色,再精緻的男人到了他跟前,恐怕都會被狠狠壓制吧。
宋臨仙心裡輕輕嘆口氣,這樣的人,大概天生就是天之驕子的命。
第二十